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2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7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地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及时通知并指导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工商登记证明。
2.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3.企业出具的承诺函,承诺2015年以来在海关、工商、税务、信贷、检验检疫、粮食流通(申请棉花进口关税配额企业无须出具)、环保等方面无违规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所申报材料真实。
二、申报时间
请各地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文件和材料(企业配额申请表五份,其余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联系电话:0551-62999756)。
三、其他事项
各地抓紧督促完成2016年度配额进口工作,对于已使用完的配额,督促企业将进口报关单和配额证第一联上报省发展改革委核销;对于尚未使用的配额,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于本年度不能完成进口的,需将配额证退回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下载:附件1:2017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doc
附件下载:附件2:2017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doc
附件下载:安徽省2017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xls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