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17〕34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包括我省在内的8个区域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进相关改革举措先行先试,着力破除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形成了一批支持创新的相关改革举措。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创新的力度,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创新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7〕80号),要求将有关改革举措在全国或8个改革试验区域内推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7〕80号)精神,加快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相关改革举措,我委起草了《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实施方案》。10月26日,书面征求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18家省有关单位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全文共分3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将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作为深入实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和创新发展四个支撑体系的重要抓手,着力推动政策制度创新,推进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第二部分,推广内容。按照科技金融、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外籍人才引进、军民融合创新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共有13项改革举措需要推广,每一项改革举措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
科技金融方面有3项改革举措。分别是以关联企业从产业链核心龙头企业获得的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融资服务;面向中小型企业的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
创新创业政策环境方面有5项改革举措。分别是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强化创新导向的国有企业考核与激励;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使用;国税地税联合办税。
外籍人才引进方面有2项改革举措。分别是鼓励引导优秀外国留学生在华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可直接申请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积极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简化来华工作手续办理流程,新增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的申请渠道。
军民融合创新方面有3项改革举措。分别是军民大型国防科研仪器设备整合共享;以股权为纽带的军民两用技术联盟创新合作;民口企业配套核心军品的认定和准入标准。
第三部分,相关要求。在组织领导、时间安排、责任落实、信息报送、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保障实施方案顺利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