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一、安徽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是为深入实施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探索建立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常态化机制,以全省联动、统筹服务、资源共享、信息畅通、方便快捷为建设目标的在线服务企业平台。为规范平台运行管理,现制定本办法。
二、安徽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由在线平台、客户端平台(安卓版本)、微信平台(订阅号)三个子平台构成,各子平台均分为面向企业用户的前台服务,面向各市、县和省有关单位用户的后台管理两部分。
三、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有关单位以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切实做好涉企优惠政策解读、办理企业诉求和问题等“四送一服”工作。
第二章 综合服务平台前台服务规范
四、在线平台服务规范。
(一)“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在线平台以省政府网站“四送一服”专栏为基础,设置工作动态、工作简报、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政策解读、媒体聚焦、诉求与反馈、我要留言等栏目。
(二)各市政府、省有关单位(含集中活动期间省赴各市工作组)负责提供真实、准确、客观、全面的“四送一服”工作动态素材、涉企优惠政策等信息,省“四送一服”办负责汇总、编辑、审核把关,省政府网站负责日常更新、修改等界面维护工作。
(三)企业用户可以通过登陆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四送一服”专栏进入在线平台,或者直接登陆以下网址:www.ah.gov.cn/UserData/SortHtml/1/658720171021.html。
五、客户端平台服务规范。
(一)客户端平台聚焦涉企优惠政策精准解读、收集企业问题和诉求功能,底部设置“首页”“个人中心”两个一级菜单栏,其中,“首页”设置“我要留言”“诉求与反馈”“政策解读”三大板块。
(二)“我要留言”板块为企业提问的导航入口,“诉求与反馈”板块刊载经审核可公开发布的企业问题与诉求办理情况,“政策解读”板块向企业用户个性化推送新发展理念、支持政策及“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政策信息。
(三)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负责及时整理提供涉企优惠政策,省“四送一服”办负责对客户端平台前台服务信息汇总整理、审核把关,安徽新媒体集团负责客户端的日常更新、维护等工作。
(四)客户端平台采取实名注册制,服务对象仅限于安徽省企业(包括注册地、经营业务在安徽的企业)。注册人需填写企业名称、行业类型、注册地(业务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
(五)客户端目前仅支持安卓系统,企业用户可通过扫描客户端二维码、登录安卓软件应用市场等方式下载安装。
六、微信平台(订阅号)服务规范。
(一)微信平台(订阅号)承担向订阅用户推送涉企优惠政策、“四送一服”工作动态等信息,以及拓宽企业用户反映问题渠道等功能。
(二)微信平台(订阅号)名称为“安徽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账号主体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由省“四送一服”办运行维护,安徽新媒体集团提供技术支持。
(三)所有微信用户均可通过扫描微信平台二维码或者搜索“安徽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关注。
七、用户须知。
(一)“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前台服务对象为企业用户,仅为其他非企业用户提供查阅、浏览平台已公开信息等游客服务。
(二)企业用户在使用平台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填写真实信息,如实反映问题和诉求。
第三章 综合服务平台后台管理规范
八、信息来源。
(一)“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后台信息来源于“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在线平台、客户端平台、微信平台企业用户的留言信息。
(二)省委、省政府领导交办及各市、省有关单位提交的企业诉求和问题。
(三)全省企业反映的各类诉求和问题都将纳入“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问题办理平台统一分办处理。各单位将办理企业问题和诉求作为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要任务,明确专人收办转办,并及时在平台反馈回复。
九、处理流程。
(一)初步审核。
省“四送一服”办负责对“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在线平台、客户端平台、微信平台企业用户留言进行初步审核,删除不完整信息、非涉企服务事项等内容。
(二)整理上报。
省“四送一服”办定期整理需要办理的企业诉求,形成包含拟转意见在内的固定格式企业问题清单,报送省政府领导审定。
(三)批转办理。
企业问题清单经省政府领导审定同意后,省“四送一服”办转交相关市及省有关单位限期办理,各市将诉求进一步核对后转交相关县(含市、区,下同)、市有关单位办理。
(四)反馈情况。
相关单位办理问题后,将办理情况反馈诉求企业,同时向“四送一服”办反馈办理情况。相关县、市有关单位向市“四送一服”办反馈,市“四送一服”办、省有关单位向省“四送一服”办反馈。
(五)转办分转。
各市可视具体情况对省“四送一服”办指派的办理单位进行调整,重新分转办理。省“四送一服”办可以根据相关市、省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视情将问题重新分转。
(六)审核把关。
各市对办理情况进行审核,回访企业反馈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退回办理单位或转其他相关单位办理;企业反馈满意、办理程序完备、结果合理的,转省“四送一服”办审核。省“四送一服”办对各单位上报的办理情况进行初审,回访企业反馈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退回办理单位或转其他相关单位办理。
(七)审定办结。
省“四送一服”办对企业反馈满意、办理程序完备、结果合理的,提出办结意见,以固定格式表格报送省政府领导审定。
(八)审核发布。
经省政府领导审定可以办结的企业诉求,由省“四送一服”办在做好企业信息保密处理后,交值班编辑在各平台对外发布,其他单位不得擅自公开企业信息和问题处理情况。
十、用户须知。
省“四送一服”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各市、县和承办“四送一服”问题办理任务的省有关单位提供后台登陆账户,各单位应当切实做好账户安全管理工作。各市、县和省有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后台管理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依规、优质高效处理企业反映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综合服务平台考核规定
十一、各地、各部门问题办理情况将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枢纽调度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皖政办秘〔2017〕319号)、《安徽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工作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皖四送一服组〔2018〕1号)纳入省政府枢纽调度系统进行考核。
第五章 附 则
十二、省“四送一服”办负责对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包括在线平台、客户端平台、微信平台)监督管理,必要时可依据法律法规提请相关单位对用户采取屏蔽、删除、限制访问、约谈等措施,保障平台安全、合法、高效运转。
十三、本暂行办法由省“四送一服”办负责解释。
十四、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