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015年长三角区域
信用体系专题组轮值方,我省按照国家部署和形势需要,与沪苏浙密切配合,深入研究推进区域
信用体系一体化建设。5月20日,2015年长三角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2015年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一是沪、苏、浙、皖“三省一市”逐步统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与国家相关标准对接,建立完善长三角区域信用“数据清单”,并依据清单,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二是“三省一市”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相关要求,在深化区域信用合作的基础上,联合申报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示范区,为全国信用建设积累经验。三是立足当前实际,共同编制区域信用合作与发展“十三五”重点工作,明确新时期重点任务和工作思路,力争区域信用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四是联合开展长三角区域信用服务市场建设架构、支持政策与监管体系研究,积极培育发展区域信用服务市场。五是继续实施2014年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共同促进基金项目《长三角区域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建设试点》,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环保领域针对国控重点企业、旅游领域针对旅行社和导游的区域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建设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