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省“两会”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全省贫困人口由2012年底的679.1万人下降到2017年底的120.2万人,减少558.9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2.6%下降到2.2%,减少10.4个百分点。在2016年国家对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我省综合评价为“好”,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五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高位推动,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全省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0.6亿元,整合涉农资金203.8亿元,安排债务资金投入71.1亿元;对484万贫困人口、3000个贫困村进行建档立卡,深入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和“七个不落”,因村因户因人制定帮扶清单。
我省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关键举措,全省发展到户产业扶贫项目户均1.7个,到户覆盖率达93.97%;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2017年全省累计发放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资金11.35亿元,发放“雨露计划”资金1.52亿元;住房安全保障明显增强,2017年全省共全面完成47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1132套住房的建设任务,3.5万贫困人口搬迁入住。
2016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健康脱贫“351”兜底保障制度,并建立完善“180”补充医疗保障政策,全面落实“一站式”服务和贫困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大幅减轻了贫困群众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