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经信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优化申报流程,规范项目评审,压实主体责任,推进项目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构建防控风险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通知指出,精准制定政策,建立由企业、专家、市县主管部门参与的政策制定和申报标准设置论证机制,必要时可引入独立第三方开展论证,力争做到政策制定和申报标准设置科学规范,既防止门槛过高,又坚决杜绝“量身定做”现象发生。规范项目申报,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依托“企业云”平台项目申报系统,将财政资金项目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实现项目网上管理覆盖率100%。强化事前控制,推荐项目前,必须开展项目现场核查,县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市核查比例不得低于申报项目的50%;市、县现场核查情况要随申报文件一并报送。
通知强调,强化绩效评价,将资金绩效评价范围覆盖到项目承担单位、市(直管县)经信委和项目承办处室局,健全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公正遴选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价,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压实责任主体,按照“谁申报项目谁负责,谁确定项目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申报单位、市、县主管部门对本单位出具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项目承办处室局对项目评审、项目确定、项目质量、资金安排负责,杜绝“看似都负责、实则都无责”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