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设立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的意见》,决定由市财政出资1亿元作为淮南市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解决续贷资金问题。
续贷资金遵循“总额控制、有偿使用、封闭运作”的原则,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为生产经营正常、资金出现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解决续贷资金问题,其资金使用日息不超过0.8‰,原则上不超过10天,单户企业“过桥”贷款金额原则上在1000万元以内,由市融资担保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代理发放。
市经信委负责同志在解读《意见》时说,续贷周转资金有利于银行和企业对接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小微企业“借新还旧”的问题,并将有效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和实体经济,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