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合肥市全力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四位一体,助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建平台。大力推进中科大先研院等六大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实体运作平板显示等十大新兴产业研究院,建成各类创业创新基地148个,其中众创空间14家、小企业创业基地45家、科技孵化器22家、微型企业孵化园19个、商贸企业集聚区48个,建成标准化厂房400多万平方米。
出政策。设立创新贷风险池,天使投资基金风险容忍度由10%上调至20%。率先制定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和26条具体政策,推出设立转贷资金等“帮扶十条”,助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强服务。设立中小企业服务大厅,建立两化融合云服务平台,开通网上“金融超市”,发行“大湖名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基金、开展新型政银担合作试点、2014年,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66亿元、占各类贷款余额23.1%。
抓改革。推进注册资本、经营场所、“先照后证”等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权力、责任、涉企收费“三项清单”制度,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市本级仅保留83项,全面提升政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