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北市为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城市转型,着力打造精良产业,分别出台了《淮北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若干规定(试行)》和《淮北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淮北市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淮北市财政资金“借转补”管理办法(试行)》。
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现由事后为主向事中事前介入为主、由分散使用为主向集中使用为主、由无偿使用为主向有偿使用为主、由直补企业为主向创造外部环境为主的“四个转变”,建立“投入-运营-退出-再投入”的循环推进机制。扶持产业发展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主导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等。
专项资金的使用。一是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的注入,主要用于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符合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方向的行业和企业,引导基金由政府分步出资设立,基金规模10 亿元。二是贷款担保及助保金的注入,分别用于增加融资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三是财政贴息,主要用于当年新引进项目和技改项目等新增贷款的贴息。四是事后奖补,主要用于政策规定奖励或补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