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尽快建立核查台账。收集整理煤炭去产能工作以来各类公示公告、有关证照注销、产能置换方案落实、2017年末生产建设煤矿名单和产能规模、违法违规事项等有关情况,依托部际联席会议化解过剩产能信息直报系统统一数据格式,认真准确据实填报,于6月15前书面(电子版发邮箱)报送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办公室(省能源局)。
二、完善公示公告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煤炭企业外网,对去产能企业名单、证照注销、产能置换、生产建设及生产能力等公示公告情况进行梳理核查,发现遗漏及时补充完善。6月20日前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办公室将整理汇总,统一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发布。
三、梳理归集去产能信用信息。6月20日前,煤炭企业要将本企业去产能信用信息,全面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可公开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网络。
各单位要将去产能巩固提升工作作为2018年去产能的一项重点任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准备,建立数据完整的台账资料,迎接国家去产能“回头看”核查工作,确保依法依规推进我省煤炭去产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