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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0-30 10:20:05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以下类别项目申报:
  (一)完善服务平台;(二)补齐产业链条;(三)壮大产业集群;(四)加强推广应用;(五)打造发展高地等,具体参照《实施细则》。

  二、《政策》其他条款实施方式
  (一)《政策》第一条提升研发能力,“鼓励核心技术研发”相关政策已纳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支持范围,具体实施以省科技厅相关文件为准;鼓励知名高校组建机器人研究院部分,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牵头落实。
  (二)《政策》第七条至第九条,即强化土地和税收支持、强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强化财政和金融支持,按省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策》第十条,即强化引导推动,由省机器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落实。请各市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形成书面报告,于每年3月15 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有关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审,对各市机器人产业发展、推广应用和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省政府审定。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市、直管县经信委、发改委、质监局按照《实施细则》分工,组织项目单位申报项目,于2018年11月18日前正式行文分别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
  (二)受理审核单位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项目申报单位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 市(直管县)经信部门审核上报文件;
  2. 市(直管县)、县(市、区)经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网上填报);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5. 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理审核单位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aheic.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经信部门初审,市、直管县经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级、县级经信部门对申报项目开展现场核查,县(市、区,含直管县)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市核查比例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按子类分)的50%。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向省经信委信息中心咨询,联系人:昝斌、樊迪,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939。逾期网上申报功能关闭,不再受理。
  (四)各单位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联系人:叶玉律,联系电话:0551-62871868。
  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0551-62602942,电子邮箱:ahfgwcyxtc@163.com。
  省质监局 联系人:徐国华;联系电话:0551-63356127。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资金奖补:
  1. 自2016年以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违法等问题的单位;
  2. 自2016年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单位;
  3. 不符合机器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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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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