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专项备选项目清单及我省切块额度,以及各专项具体要求请与省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处)联系。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论证、审查,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确保申请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国家切块规模。
二、对经国家初审通过拟支持的项目,请抓紧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申请下达2019年中央预算投资的请示,并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并随文报送。
三、在投资计划的编报过程中,请务必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的通知要求规范上报。
四、请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并督促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和监管责任人切实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切实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请于11月1日前,同步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www.ahzwfw.gov.cn)省发展改革委部门窗口报送电子版请示文件,同时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附表一式3份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一号大厅21号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56、62999757)。
联系人:陈波,联系电话:0551-62602783,电子邮箱:1094511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