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摸底调查重点
(一)重大工程:依托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规划,围绕已具备一定产业规模、初步形成产业集聚,有望发展成为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的新兴产业领域,谋划重大工程。
1.产业领域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产业领域有3家以上领军企业,现有产业规模达到20亿元以上。
3.产业领域有核心技术,相关企业拥有成果积累和人才储备,自主创新能力强。
4.产业发展有项目支撑,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数达3个以上,有若干谋划项目。
5.重大工程建设完成后,对于提升区域产业规模和竞争力、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等应有显著效果。
(二)重大专项:依托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产业领域内有领军企业,以发展产业为目标,通过关键技术突破和技术集成,开展工业化试验或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有形成产业集聚的前景。
1.产业领域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承担单位需是企业法人,且具备一定研发能力和产业化成果。
3.园区拥有要素(人才、技术、资金等)支撑有力、工业化试验或产业化在即的新兴产业项目2个以上,有若干谋划项目。
4.重大专项建设完成后,在技术创新、产业化建设、市场化应用等方面应具有显著效果。
二、有关要求
1.按照“三重一创”政策要求,纳入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支持的企业及项目不再申报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
2.建立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项目动态管理机制,规划建设期内,新增重大项目由市“三重一创”办申报,经省“三重一创”办审核通过后,可纳入政策支持范畴。
3.各市“三重一创”办汇总核实本地区企业及项目信息,填报《第四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专项)申报摸底情况一览表》(附件),经市“三重一创”办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同意后,于2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反馈省“三重一创”办。
4.省“三重一创”办近期将选择若干拟申报的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开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