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皖环发〔2017〕67号)要求,经项目申报、核查、评审、实地检查、审定等相关程序,并报经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命名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埇桥区)、亳州蒙城经济开发区、六安市霍邱经济开发区为2018年度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第二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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