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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萧县协合官山风电场项目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日前获得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批复。
该项目符合《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许可条件,符合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萧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将该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全部转入中国国家账户,待确定减排量购买方,并经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主管机构核准后,从中国国家账户中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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