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究经济形势,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综合编制全省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编制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管理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省区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
(七)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组织编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责任;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国家中部地区崛起政策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和经济强镇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开发区的有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协调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开发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省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服务业、重点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市场体系建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储备的建议。
(十)推进全省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建议。
(十一)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实施工作;分析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制度和规则,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指导和监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整合全省评标专家资源,建设和管理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并与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联通,实行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动态调整、联网管理,监督专家评标行为。
二、部门概况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具体情况见下表。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340人,目前在职327人;离休人员19人,退休人员221人。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省发展改革委本级(含省能源局) |
行政单位 |
2 |
省水库移民管理局 |
行政单位 |
3 |
安徽省经济研究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4 |
省合作交流办公室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5 |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和战略规划研究。密切跟踪国内外发展环境和国家宏观政策动向,定期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及时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积极争取主体功能区国家试点,探索主体功能区建设新模式。研究编制“十三五”规划及重点专项规划。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
(二)扎实做好投资和项目工作。编制年度“861”项目投资计划,报省政府印发实施。完善项目协调推进制度,强化项目稽查,推动项目建设提质提效。编制实施2015年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推进计划,做好中央投资项目争取和实施工作。修订《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扩大投资。研究制定《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做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推动传统产业加快改造升级步伐。加快推进新型显示、工业机器人两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建设,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把服务业发展放到更加突出位置,深入谋划现代服务业发展。继续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标准化建设。
(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坚持分类指导,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龙头,以实施国家战略规划为抓手,引导各地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实现竞相发展。落实安徽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总体方案,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抢抓国家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机遇,制定并落实我省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皖江示范区发展水平,加快皖北“四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建设,加速合肥经济圈一体化进程,实施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规划,做好抓金寨促全省扶贫开发工作。
(五)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意见》,继续强化节能监测预警调控、能评审查、节能执法监督检查、重点领域和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等工作。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重点流域和城镇污水垃圾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加快发展农作物秸秆发电的若干意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做好节能环保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加强生态示范建设。
(六)进一步提升开放合作水平。统筹引资、引技和引智,创新招商方式,搭建招商平台,推进精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再掀招商引资新高潮。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加快开发区产城一体建设试点工作,优化开发区布局。深化与长三角区域分工合作。加强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规划建设对接。全面做好利用外资工作,大力推进企业走出去。积极开展对口支援。
(七)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全面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加强统筹协调和研究谋划,研究制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方案,做到成熟一个、推动一个。突出抓好投融资体制、医药卫生体制、公务用车、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改革。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项目为抓手,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兴办教育、医疗、养老,努力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推进公共培训基地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深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九)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突出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制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加快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服务机制,牵头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制度、规则和服务标准等,推进省级各类公共资源有序进场集中公开交易。
四、201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收支总预算126399.5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6234.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150.0万元、上年结余14.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348.1万元、教育支出101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44.5万元、农林水支出1026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58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9.1万元。
五、2015年收入预算情况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收入预算1263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234.9万元,占99.87%;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150.0万元,占0.12%;上年结余14.6万元,占0.01%。
六、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支出预算1263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4.0万元,占5.4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19555.5万元,占94.59%,主要用于完成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支出。
七、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262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237.1万元,占57.22%;教育支出10100.0万元,占8.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000.0万元,占23.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2.6万元,占1.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7.6万元,占0.35%;节能环保支出644.5万元,占0.51%;农林水支出10260.0万元,占8.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573.0万元,占0.45%;住房保障支出310.1万元,占0.25%。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72237.1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135.7万元,减少2.87%,主要由于省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贴息资金、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省级配套资金等项目调整形成。其中,“行政运行”预算355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和委属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548.0万元,主要用于设立在省发展改革委下的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经费支出;“机关服务”预算10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重大项目谋划培训支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预算70.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专项课题、规划研究及经济形势分析等支出;“事业运行”预算470.6万元,主要用于委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预算66993.0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及委属有关单位基础设施建设、节能与生态建设、引导服务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等发展改革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预算500.0万元,主要用于援藏工作补助和援藏干部生活津贴支出。
(二)“教育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0100.0万元,与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高等教育”预算535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高等院校图书馆、教学楼、实验室、工程中心等业务用房建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预算750.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县农村教学点建设补助;“高等职业教育”预算4000.0万元,主要用于省属职业技术院校的图书馆、教学用房、实验(实训)用房、文体和后勤服务设施等建设。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30000.0万元,与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其他文化支出”预算30000.0万元,主要用于省政府确定的省城乡规划展示馆、省美术馆、安徽“百戏城”、省科技馆4个项目建设。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672.6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887.3万元,增长112.99%,主要是成立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原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招标局)部分人员划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和按规定提高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标准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1123.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和委属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549.0万元,主要用于委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437.6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82.7万元,增长71.68%,主要是成立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原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招标局)部分人员划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和按规定增加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333.0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和委属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预算104.6万元,主要用于委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644.5万元,与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能源行业管理”预算144.5万元,主要用于弥补省能源局重大能源项目规划、课题研究等工作经费不足;“信息化建设”预算500.0万元,主要用于省节能发电调度管理系统建设及维护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0260.0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00万元,减少4.65%,主要是由于调整省农业产业化整合资金项目。其中,“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预算26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物联网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预算10000.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治理淮河项目,重要河段治理项目,建设自动气象站、雷达工程和省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制作发布平台,排灌设施建设,补助市县新建中小型水库等项目支出。
(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573.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预算57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310.1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7.9万元,增长13.92%,主要是成立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原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招标局)部分人员划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219.9万元,“提租补贴”预算90.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委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