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投向
2018年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重点支持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重点项目。
二、支持方式
2018年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采取切块方式下达,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市自主采用后补助、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安排到具体项目。
三、安排原则
1.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核准(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自有资金等条件落实,并已开工建设。
2.已获得我委其他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安排。
3.突出重点,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
四、相关要求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按照专家意见修改方案后,明确支持项目及方式,完成对支持具体项目的资金批复,并于4月底前正式行文向我委报备。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并按年度报送绩效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