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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城乡规划展示馆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2-04 13:16:00
省住建厅:
   你厅《关于申请批复安徽省城乡规划展示馆能评报告书的函》(建办函〔2012〕14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建成使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15.1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耗电量为490.1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量为0.74万立方米,年耗水量为4.44万立方米。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建筑设计方案。加强建筑物的墙体、屋面以及门窗的节能设计,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严格执行《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二)积极选用高效节能的用能产品和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建议项目建筑冷热源由地源热泵中央空调提供,电梯采用能量回馈装置,燃气灶具采用聚能燃烧技术,室内照明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提供电源。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项目投入使用后,要加强对相关耗能运行管理,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出现,楼梯及走廊等公共区域采用间歇照明设置。
   四、请你厅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通报项目有关事项。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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