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转报寿县九里保庄圩加固工程和城南新区防洪工程节能评估文件的请示》(六发改环资〔2012〕40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13.0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耗电量为254.72万千瓦时,年耗水量为150立方米。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积极选用高效节能的用能产品和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的水泵和电机,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二)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合理选择电动机电压等级,确保电机使用效率高、损耗小;合理确定泵站前池、进出水池的结构尺寸,改善主泵吸水性能,防止水头损失;采用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和各类紧凑型荧光灯。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