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的出台背景
当前世界经济正在缓慢复苏,国际投资贸易格局和多边投资贸易规则酝酿深刻调整。“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的关键时期,必须进一步强化大开放理念,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对外开放战略,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发展。制定和实施该规划是我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具体延伸和有效落实,有利于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和工作举措,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为加快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撑。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四章,第一章发展环境;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三章重点任务;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关于发展环境。简要回顾我省“十二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基本情况,分析当前我省外资工作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国际环境、国内环境和我省发展基础三个层面出发,研判我省“十三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二)关于总体要求。明确安徽省“十三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提出到2020年,全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达到180亿美元,年均增长6%,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进一步提高,一批亿美元以上重大外商投资项目落地,利用外资总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全省累计境外投资达到100亿美元,新增境外投资企业(机构)500家以上,建成一批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骨干企业,境外投资保持快速发展。
(三)关于重点任务
一是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包括三个方面: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和我省实施方案,全方位推进与沿线国家务实合作。扩大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合作,引导我省企业到欧洲、北美、澳洲建设研发中心、并购优势企业、引进创新人才和团队;鼓励企业到非洲、南美、东南亚开展农业、矿产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合作,提升资源保障能力,拓展市场发展空间;全面推进皖德、皖俄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交流,重点引进香港地区的现代金融和商务服务企业,澳门地区的旅游和会展企业,台湾地区的电子信息、精密制造和现代农业企业等。
二是强化对外开放发展支撑。包括四个方面:畅通对外开放大通道,推动建立多层次、大容量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推动通关一体化建设,积极参与全国通关一体化,推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通关通检协作机制。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积极拓展口岸外向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申建国家一类口岸;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吸引外资、扩大外贸的促进作用,统筹推进省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创建安徽自贸区。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推动开发区由速度数量型向质量特色型转变,引导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格国家级开发区,积极引进国外资本和先进技术,打造一批国际产业合作园区。
三是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包括四个方面:突出重点领域,吸引外资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参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扩大服务利用外资领域,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积极引导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扩张项目。创新引资方式,转变招商引资理念,按照市场规律和国际规则推动单纯依靠资源和政策招商,向主要依靠市场需求和要素集聚招商转变,突出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打造区域特色,根据合肥都市圈,皖江、皖北、皖南、皖西地区的产业基础和特色,引导各区域利用外资错位发展。提高国外贷款使用效益,加大重点领域项目谋划,争取更多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和资金落户我省,促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技术装备升级。
四是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包括四个方面: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重点推动我省建材、汽车、钢铁、化工、煤炭、电力、机械装备、轻工纺织、农业、矿产资源等领域优势产能和装备“走出去”。推动服务业境外投资合作,实施文化骨干企业国际化战略,扩大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推动省内旅游企业与境外旅游企业合作,共同开拓国际旅游市场。鼓励商贸物流企业赴境外开拓国际市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支持有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依托产能合作项目“走出去”。提升对外工程承包水平,支持对外工程承包骨干企业积极参与我国援建项目,打响安徽对外援建品牌。鼓励我省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参与海外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成套设备和原材料出口。创新境外投资合作方式,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引导企业集聚式“走出去”。鼓励企业联合央企和国内知名民企共同“走出去”。支持企业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鼓励企业海外设立研发中心、组建研发团队。
(四)关于保障措施
围绕重点任务提出了深化改革创新、强化项目支撑、服务引导、金融支持、人才保障等5项系统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三、《规划》的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措施,有计划、有步骤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规划年度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确保规划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