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制定省发展改革委2014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制定进一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意见,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支持政策。
2.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机制,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
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采取贴息、担保、后奖补等方式,竞争性安排财政支持企业发展资金。
4.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支持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创业和股权投资。
5.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防范金融风险。
6.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并落实好国务院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分级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7.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和运行机制,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二、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
8.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密切跟踪国内外发展环境和国家宏观政策动向,进一步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及时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9.提高研究谋划能力。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争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
10.推进规划评估、编制工作。在做好“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启动“十三五”规划前期准备工作,系统研究谋划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部署和举措。
三、继续扩大有效投入
11.深入推进项目建设提质提效。提升“861”行动计划,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影响的重大项目,推进一批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全年新开工超亿元项目1600个以上,建成超亿元项目500个以上。
12.健全项目推进机制。按照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的要求,完善省市县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着力提高重大项目开工率、竣工率、达产率。继续开展重大项目分级调度,省级层面重点调度100个左右重大产业类项目及跨流域、跨区域的基础设施项目。
13.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继续编制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做深做实前期工作,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衔接,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批准。围绕主导产业、重大基础设施、服务业、节能环保、“三农”、社会事业等领域,再谋划一批有较强带动力的重大项目。
14.继续做好中央投资项目争取和实施工作。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投向,扎实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努力保持较高份额。加快计划下达和资金拨付进度,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推动中央投资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加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稽察力度,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继续围绕争取中央投资和项目实施,切实做好设计审查工作。
15.严格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规定,一律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
16.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分行业、分领域制定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面向民间投资的招投标机制,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文化、教育、卫生等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领域推出一批适合民间资本进入的项目。
四、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7.着力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坚持传统产业新兴化和新兴产业规模化,实施一批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建设一批主导产业基地。
18.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新型显示、机器人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快推进创新体系建设,着力建设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支持申报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
19.扎实做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加快淘汰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落后产能,妥善处理建成和在建违规产能,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将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与推进产业升级、优化产业布局、实施兼并重组、促进节能减排等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
20.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出台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制定服务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深入谋划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文化创意、信息服务、健康养老等行业发展,实施一批引领产业升级的重大项目,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加快服务业集聚发展,再规划建设20个服务业集聚区,形成5家百亿级服务业园区。继续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服务业标准化和品牌建设。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引导制造业主辅分离,研究制订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五、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21.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铁路运营里程达到3586公里。抓好合福客专、宁安城际铁路等在建项目,新开工杭黄客专、庐铜铁路等重点工程,力争开工商合杭铁路芜湖长江公铁大桥,建成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及南客站、漯阜铁路复线。加快芜湖、亳州、蚌埠、宿州等民航机场前期工作。开通宁国通用机场,推进泾县等通用机场选址、建设。加大对大别山连片特困地区和皖北地区交通运输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区域交通协调发展。
22.加快实施水利安徽战略。加快蚌埠-浮山段行蓄洪、青弋江分洪道等工程建设。全面开工建设淮水北调工程,力争开工建设西淝河等沿淮洼地综合治理、淮河一般堤防加固、下浒山水库及一批中型水库。积极推进临淮岗工程综合利用、江巷水库、月潭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
23.加快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前期工作。
24.加强能源建设。建成朱集西煤矿、华电六安电厂二期、田集电厂二期,以及国电龙源全椒大山风力发电、合肥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光大含山农林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新增煤炭产能400万吨,电力装机330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64万千瓦。力争开工建设信湖煤矿、华能巢湖电厂二期、板集电厂、蚌埠电厂二期,以及国电太湖徐桥风力发电、阳光凯迪宣城生物质发电、中节能合肥生活垃圾焚烧电厂扩建等新能源项目。积极推进金寨、桐城和宁国抽水蓄能电站、罗园煤矿、赵集煤矿、安庆原油储备库等项目前期工作。
六、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
25.完善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争取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26.深入推进开发区产城一体试点。完成33家试点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快落实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支持产城融合项目建设。
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7.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推进工作机制,启动主体功能区决策支持平台建设,指导和推动各类别功能区规划及县域功能分区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细化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境以及绩效考核评价等配套政策。
28.加快合肥经济圈一体化进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在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市场体系等方面推进合肥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支持合肥空港示范区建设,打造合肥经济圈又一核心发展区。推动合肥经济圈与皖江城市带聚合发展。
29.提升皖江示范区建设水平。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建设,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和城镇布局、投资贸易便利化、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为重点,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在装备制造、新型煤化工、石化、新材料等领域谋划和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围绕提高招商引资水平、产业转型升级、创新体制机制等,加快皖江示范区转型发展。
30.支持皖北地区发展。加快皖北“四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建设,着力构建淮河生态经济带,推进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支撑条件,优化发展环境。编制南北结对合作五年规划,建立结对合作项目库,推动实施一批综合交通、生态环境治理等重大项目,加快“3+5”现代产业园建设。
31.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继续推进抓金寨促全省扶贫开发“5+1”工程,深入实施大别山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加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金融保障、园区建设等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发展动力。
32.全面启动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文化、旅游、体育、科技等融合发展,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大力培育与资源环境相适应的现代产业,积极推进黄山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池州国际生态休闲城市等核心区建设,进一步打造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品牌。
八、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33.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推进小麦高产攻关计划、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玉米振兴计划等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加快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提高畜禽规模化养殖水平。
34.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培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继续抓好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35.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实施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大型排灌泵站改造、小型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等,实施40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小型泵站10万千瓦,着力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再解决4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36.深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完善村庄布点规划和中心村规划,加强与各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科学合理调整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布局,创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机制。以“三线三边”为突破口,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九、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37.推进开发区整合优化、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承接规模、质量和集中度。严格控制开发区数量,推进开发区适度整合,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布局。以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为前提、以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为核心,规范开发区扩区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园区合作共建。
38.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统筹引资、引技和引智,推进精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创新招商方式,坚决摒弃拼资源、拼土地、拼优惠政策的做法,坚决防止引进落后产能。利用省外资金增长15%,引进投资总额10亿元以上省外投资项目20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利用省外资金占比超过20%。在全省主导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及技术路线图的基础上,编制全省主导产业目标企业导引图。安排省级层面调度重大招商项目100个,谋划推介重点项目200个。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务实组织赴境内开展行业性、专题性招商对接活动,实施徽商回归工程。
39.深化长三角等区域合作。继续深化重点专题合作和城市经济合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区域创新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机制等联动一体发展,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与珠三角、环渤海、中西部、港澳台等地区的合作。
40.积极参与长三角大气污染区域防治协作机制。
41.研究谋划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全面对接工作,跟踪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规划建设。
42.全面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落实利用外资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利用好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保持外贷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务实推进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等重点区域合作。
43.大力推进企业走出去。深化对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中方投资10亿美元以下、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全面实行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制为主管理模式。鼓励企业通过绿地投资、并购投资等方式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
44.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研究制订口岸建设支持政策,促进临港产业集聚。加快合肥综合保税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申报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
45.做好援疆工作。
十、积极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46.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农民文化乐园建设,完成9000个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推进省城乡规划展示馆、省美术馆、省科技馆和安徽百戏城建设,支持建设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剧院和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剧场等公益性文化设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启动实施凌家滩、凤阳明中都城国家大遗址公园建设。
47.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支持促进基层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完善和落实财税、土地、投融资等支持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化。支持惠残助残、城乡居民建设、社区管理服务以及农村计划生育服务等设施建设。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48.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成2291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强化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以职业教育招生考制度为切入点,有序推进高考制度改革。推进实施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和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强应用性专业建设。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共用共享。
49.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扩大大病保障病种范围和大病保险试点范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等专项建设。调整优化城市医疗资源,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县级医疗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
十一、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50.突出抓好环境污染治理。积极落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完成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脱硝设施建设。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加强长江、淮河、巢湖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完成淮河、巢湖流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增城市污水配套管网1500公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6760吨。
51.强力推进节能减排。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继续推进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重点节能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大力推进土地、水、矿产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52.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研究制定我省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快天然气管道、储存加气设施建设,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
5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争取循环经济试点市(县)、低碳城市试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试点等国家级试点示范。建成界首市田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项目,开工建设铜陵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等项目,加快推进池州低碳城市、马鞍山经开区循环化改造、淮南市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区基地等建设。继续开展循环经济省级示范工作,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
54.加强生态示范建设。加快推进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创建。执行落实国家《千岛湖及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建设10个左右生态强省示范基地。
十二、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55.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着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56.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着力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5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等重点环节,完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
58.积极推进阳光政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委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系统,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
59.着力建设法治机关。推进《安徽省促进物流业发展条例》等立法进程。继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制度,全面梳理各类规范性文件。积极创建“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60.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改进培训形式,提高培训实效。积极创新选拔任用方式,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与动力。
61.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及全委重点工作,做好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报送和网站宣传工作。
62.做好离退休工作。进一步强化为离退休干部服务的意识,落实各项待遇。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开展有益离退休干部身心健康的活动。
63.加强机关后勤服务。认真落实综治责任,开展“平安机关”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车辆管理,做好会务和接待工作,保障机关高效运转。做好办公楼搬迁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