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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二五”开发区规划纲要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05 17:00:41
 开发区是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载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对促进我省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具有重要作用。加快开发区建设是实施省“十二五”规划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安徽加速崛起的关键所在。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导和促进全省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有关法规,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所指的开发区包括现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批准筹建的省级开发区,以及两个产业集中区和九个集中示范园区。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限到2015年,重大事项展望到2020年。       一、发展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开发区经历了起步、规范、发展的历程,较好地发挥了窗口、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截止到2010年底,我省共有150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其中国家级开发区9家(包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4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3家,出口加工区2家),省级开发区141家(包括正式省级开发区81家,筹建省级开发区60家)。

     (一)发展成

      十一五”期间,全省开发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承接产业转移和国家扩大内需等重大机遇,不断提高开发区发展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十一五”末,全省开发区经营(销售)收入达到12091.4亿元,五年翻了两番多,年均增长39.1%。财政收入达到580.7亿元,占全省的28.1%,比2005年提高9.1个百分点,年均增长36.0%。“十一五”期间,开发区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

      主导产业更加明晰,成为全省工业化的主战场。开发区工业增加值从473.5亿元提高到2635.5亿元,占全省比重由25.8%提高到46.1%,对全省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5%。开发区主导产业进一步突出,主导产业经营(销售)收入比重由59.1%提高到70.6%。以开发区为载体,初步形成了合肥家电、芜湖汽车、马鞍山装备制造、铜陵铜基新材料、亳州中医药、两淮矿山机械等主导产业集群。

      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成为城市新区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开发区注重加强基础设施投入,基本实现“五通一平”,加快了与城区基础设施的一体化进程。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达到4251.1亿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670.8亿元,分别年均增长50.0%和45.5%。到2010年底,全省开发区已建成面积达到1258.7平方公里,壮大了城镇规模,诞生了一批新城区。

      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成为全省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2010年,全省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超过1000家,年均增长20%以上;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150.1亿元,年均增长45.9%;研发(R&D)经费支出78.0亿元,年均增长58.9%。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促进了产学研联合和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

      承接产业转移加速推进,成为全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全省开发区累计利用省外资金5422.7亿元,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08.3亿美元,分别年均增长57.3%和37.9%。德国西门子、美国卡特彼勒、英国联合利华、日本三洋、广东美的、北京京东方等一大批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知名企业落户开发区。开发区外贸进出口总额从27.1亿美元提高到119.7亿美元,占全省的比重从29.8%提高到49.3%,对全省进出口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1%。

      体制机制先行先试,成为全省改革创新的试验区。经过多年实践摸索,我省开发区已形成了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建立起“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运行模式,营造出良好的投资环境,在改革创新方面走在全省前列。皖江示范区规划批复后,我省设立了2个产业集中区和9个集中示范园区,积极探索科学承接的新模式。在国家级经开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中,合肥经开区、芜湖经开区连续多年位列中西部国家级开发区前列;在2010年全国国家级高新区综合评价中,合肥高新区位列第12名。

    (二)机遇和挑战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球增长模式面临深度调整,国内外产业转移方兴未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深入推进,内需拉动不断增强,开发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国内外产业加速向中西部转移。国际金融危机并未改变产业转移趋势,发达国家加快向新兴市场国家组团式、集群化转移产业。国家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布局调整,加快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传统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我省与国内外,尤其是与长三角地区的分工合作向纵深推进,在产业发展、承接平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省外资金等方面占得先机,有条件承接更多的产业转移。

      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未来一段时期,工业化、城镇化仍是我国持续快速发展的强劲动力。2010年,我省GDP达到1.2万亿元,城镇化率达到43.2%,已经迈入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开发区作为工业发展的主战场和新兴产业的重要基地,将成为我省加快崛起的重要抓手。同时,由城镇化带动的内部需求更加强劲,消费规模持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将为我省开发区产业发展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

      区域优惠政策叠加。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深入实施,新的支持政策即将出台。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部委大力支持,沿海地区积极互动,各地各部门主动作为,形成强大的政策合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成为四大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之一,享受国家支持中关村的相关优惠政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开发区还面临一系列挑战。一是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人民币持续升值,经济发展的国际环境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二是我国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开发区要素资源环境、节能减排等约束趋紧,节约集约发展的要求越来越高,面临着加快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双重压力。三是新兴市场国家普遍放宽外资准入条件,沿海发达省市推动产业转移内部消化,中西部省份加快开放步伐,开发区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

    (三)转型发展新阶段

      我省开发区经历了1989-2002年起步阶段、2003-2006年规范发展阶段,以及2007年以来的快速发展阶段。“十二五”期间,我省开发区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已进入到转型发展的新阶段。

      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十一五”以来,我省开发区数量由89家增加到150家,目前全省每个市县均有1-2个省级开发区,但大部分开发区仍处于粗放发展阶段,投入产出强度偏低。2010年全省开发区建成区投资强度为84万元/亩,每亩土地实现工业增加值14万元、税收2.2万元。在资源环境和要素约束的背景下,必须走内涵式发展之路,加大科技、人才要素投入,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提高开发区集约化水平和发展质量。

      由“小而全”向专业化开发区转变。我省开发区产业门类过多,开发区主导产业不明晰,产业集聚度偏低。2010年,在我省开发区前八大产业中,除通用设备制造业外,其余产业的集聚度均不足10%,多数开发区主导产业在5个以上,行业分布相对较散,导致相互间恶性竞争、低水平重复建设。下一步,必须走特色化发展之路,大力推进“一区多园”和专业化开发区建设,实现分工协作、联动发展。

      由单一工业区向多功能综合开发区转变。我省开发区缺乏规划引导,城市工业布局混乱,开发区配套条件不完善。2010年,全省近一半的开发区服务业比重不足10%,其中36家为单纯工业区,不利于产业根植和开发区的长远发展。未来一个时期,开发区必须走统筹发展之路,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配套发展现代服务业,增强服务功能,实现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由注重硬件建设向提升综合竞争力转变。我省开发区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对开发区的软环境重视不够,综合竞争力不强。进入发展新时期,开发区面临特殊优惠政策逐步取消和要素成本不断上升的双重压力,必须走创新发展之路,大力推进开发区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自主创新,强化要素资源支撑,全面提升开发区软实力,实现持续发展。

       二、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技术工程创新试点省等重大机遇,以转型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重点,遵循“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创新驱动、环境友好”的原则,努力把开发区建成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服务业的集聚区,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示范区,发展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功能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和社会和谐的现代新城区,为建设加速崛起的经济强省、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宜居宜业的生态强省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原则

      突出创新,转型发展。坚持以创新促发展,大力推进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自主创新,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好中求快、优中求进。

彰显特色,错位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引导和支持开发区依托自身优势,科学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选准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培育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促进开发区分工协作、错位发展。

      产城融合,协调发展。满足加工制造业对现代服务业日益增长的需求,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完善配套生活性服务业,强化城市功能,提高综合配套服务能力,促进开发区与所在城镇融合发展。

      节约集约,可持续发展。坚持环保优先和节约优先,加强开发区环境保护,推进土地、能源、资本等资源要素的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园区,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先行先试,合作发展。统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开发区的发展,突破行政区划制约,创新合作方式,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推进全方位、多领域合作共建,形成资源共享、合理分工、联动发展的新格局。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摆在开发区建设发展的重要位置,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加就业岗位,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开发区发展成果。

    (三)战略定位

      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服务业的集聚区。适应产业分工发展、融合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配套发展现代服务业,有效发挥开发区产业集群和功能集成效应,为优化全省产业结构、完善现代产业体系作出贡献。

      发展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抢抓国内外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在区域合作、体制改革、管理变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力争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催生投资“洼地效应”,为全省科学承接产业转移作出示范,为改革创新积累经验。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示范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多种方式盘活存量土地,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建设循环经济园区和节能型园区,努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路子。

     功能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和社会和谐的现代新城区。加强与开发区母城的基础设施对接,进一步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完善开发区城市化功能,积极探索开发区社会管理新模式,将开发区打造成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新城区。

    (四)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5年,园区经营(销售)收入超过3万亿元,工业增加值超过7000亿元,财政收入突破1500亿元,累计新增就业200万人。经过规划期发展,全省开发区实现以下功能明显提升:

      园区承载力明显提升。开发区布局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投资强度明显加大,集约化程度逐步提高,产业承载能力大幅增强,满足大规模、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的需要。

      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装备制造、原材料、轻纺等传统优势产业在全国的地位巩固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规模,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培育10个千亿元核心园区、60个百亿元特色园区,两大产业集中区具有特色的现代产业架构基本形成,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和世界知名品牌。

      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开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土地等资源利用率持续提高,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单位产值能耗和用水量稳步下降,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和节能示范园区。

       三、优化开发区布局

      按照主体功能区战略和省“十二五”规划统筹区域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逐步形成以产业集中区和集中示范园区为核心、以国家级开发区为龙头、以省级开发区为重点、以乡镇工业集聚区为补充的协调联动发展的新格局。

     (一)构建“四大板块”开发区空间格局

      遵循“全面覆盖、疏密适度,突出重点、层级合理,沿线展开、连片成带”的布局原则,统筹皖江城市带、皖北地区、合肥经济圈、皖南皖西地区开发区协调发展,构建“四大板块”空间格局。

      皖江城市带开发区。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开发园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密沿江开发区布点,打造一批国家级开发区,加强马芜、铜池枞、安庆组团内开发区之间的分工协作,促进开发区扩区升级和组团式发展,形成沿江连片发展的开发区格局。巩固提升原材料、轻纺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精细化工等先进制造业,努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方面实现大的突破,成为带动示范区乃至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为中西部地区大规模、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提供示范。

      皖北地区开发区。围绕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积极依托蚌埠、阜阳、亳州、淮南、淮北、宿州等中心城市,进行据点式开发,着力壮大开发区规模,努力提高投入产出强度,形成重点突出、以点带面、分工协作的开发区格局。充分发挥皖北地区煤炭、农副产品和劳动力资源优势,主攻资源深加工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形成阜阳-亳州-宿州农副产品深加工及新兴能源经济带、宿州-阜阳服装鞋帽产业带、亳州-太和-阜阳现代医药产业带。

      合肥经济圈开发区。以合肥建设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为统领,依托合肥高新区、合肥经开区、合肥出口加工区等国家级开发区以及合肥集中示范园区,整合周边省级开发区,加快合淮、合六、合芜、合安工业走廊建设,突出自主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联合打造电子信息、新能源、家用电器、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等区域性的产业集群,打造辐射全省、接轨长三角、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开发区,成为全省的产业高地、合肥经济圈一体化的重要纽带。

       皖南皖西地区开发区。皖南开发区立足生态功能区建设和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定位,围绕生态产业,优化开发区布局,推动开发区分工协作,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逐步调整与旅游文化关联度不高的加工制造业,突出发展绿色林特产品、旅游工艺品、文化创意产品、康体保健产品等,形成休宁-徽州-歙县-黄山区生态产业密集带,打造全国重要的特色旅游文化产品加工制造基地。皖西开发区依托山区农林、旅游资源和矿产资源,积极发展生态农产品深加工、旅游工艺品制造、原材料产业和机械制造业,着力打造成合肥经济圈的产业配套、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二)推进开发区整合升级

      根据全省开发区整体布局要求,适时调整开发区设置,推动开发区扩区整合,促进开发区分布合理、产业集群、资源集约、功能集成。

      推进开发区整合提升。严格控制开发区数量,原则上“十二五”期间不再新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鼓励各地通过“一区多园”的形式,对现有雷同、分散、行政分割的开发区进行改造整合。对筹建开发区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享受开发区相关政策。

      规范开发区扩区。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成熟一个、办理一个的原则,依法采取置换用地、整合周边乡镇工业集聚区或产业园区的方式扩大开发区规划范围。

      促进开发区升级。支持江南、江北集中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力争“十二五”末国家级开发区达到15个以上。鼓励开发区创造条件建设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区,发挥特殊监管区在开发区建设和区域开放中的独特作用,提升要素集聚能力。创造条件分期分批转正筹建省级开发区。

      规划建设产业集聚区。依托现有开发区规划建设一批纳入省级战略层面的产业集聚区,整合区域空间,发挥特色优势,集约利用资源,作为培育大产业、大企业、大项目的大平台。科学划分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功能区、城市配套区、生态功能区、预留发展区等区块。

    (三)加快建设产业集中区和集中示范园区

      适应科学承接的要求,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承载能力,构筑大规模、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的有效平台。

      高标准建设产业集中区。坚持规划先行,加快实施集中区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探索省级直管、跨区共建的协调机制,统筹解决产业集中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共建共享及利益协调机制,充分调动相关各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拆迁、征地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加强与所在区域协调,实现在规划、项目、产业、资源等方面的多方协作与互利共赢。着眼长远,注重产业发展与城镇化、自然环境、社会进步相协调,加快建成全省高端产业密集区,构建生态型现代化滨江新区、世界级绿色产业基地。到2015年,江南、江北产业集中区起步区控制在20平方公里以内。

      拉开集中示范园区建设框架。坚持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资,分片开发,整体推进,快速拉开集中示范园区建设框架。探索市级直管、市区县共建的协调机制,协调集中示范园区与所在城市、其它开发区的关系,统筹解决集中示范园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在集约化开发、组团式承接、一体化发展等方面积累示范经验。到2015年,每个集中示范园区规划面积控制在15平方公里以内。

      四、引导开发区特色化发展

      立足各开发区自身的区位、产业和资源优势,明确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选准主导产业,推进关联产业和要素集聚,发展产业集群,打造开发区品牌,着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化开发区。

    (一)明晰各类开发区主导产业

      结合时代要求和各自发展阶段,进一步明晰各类开发区发展方向,促进开发区之间分工协作,形成功能清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局面。

      产业集中区。立足皖江城市带,面向长三角,服务中西部,构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长三角重要出口基地、长江中下游物流中心、皖江城市带公共服务中心,成为示范区内开发区产业要素服务中枢,充分发挥集中区的窗口和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打造总部经济,重点承接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及新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和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金融、会展、教育、研发、品牌营销、文化创意、旅游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突出承接龙头型企业、长三角等发达地区产业集群、国内外知名品牌。

      集中示范园区。坚持与所在地其他开发区错位发展,突出承接和发展区域主导产业链中薄弱环节和中高端环节,高起点定位产业发展方向,大力引进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形成合理的产业链分工,努力使集中示范园区成为当地加快发展的增长极、转型发展的示范引领区。

      国家级开发区。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为主,以发展现代制造业为主,以优化出口结构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服务业,加快实现由单纯发展制造业为主向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园区转变。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引领高技术产业发展、支撑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为宗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重点产业振兴,完善产业技术创新链,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整合资源,形成发展合力。国家出口加工区遵循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导向,着力吸引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加工贸易企业和带动配套能力强的大中型下游企业入区,实现加工贸易从分散型向相对集中型转变,努力扩大出口。

      省级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向主导产业明确、关联企业集聚、综合配套能力完备的方向发展,加快承接沿海地区和国际产业转移步伐,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和特色经济,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发展成为我省创新体制机制、集聚高层次人才和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承接产业转移和对外开放、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

    (二)联合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和基地

      突出特色,发挥比较优势,以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带动区域产业布局优化,引导优势资源要素向开发区集聚,推动产业链接,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

      培育区域性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开发区产业整合,引导关联开发区在产业链延伸、招商引资、市场开拓、自主创新等方面深化合作,协同打造合肥—滁州—芜湖家电等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主导产业集群。

      积极打造地方特色产业集群。依托地方特色产业,加大产业链延伸力度,引导关联产业集聚,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促进集群发展,加快建设芜湖节能装备等一批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的重点产业集群。

      大力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以全面实施《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契机,加快推进“千百十工程”,引导创新企业和要素向开发区集聚,鼓励各类开发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建设合肥国家电子信息等一批国内领先、特色鲜明的新兴产业基地。

    (三)培育各具特色的专业化开发区

      根据比较优势,合理确定开发区产业定位,突出特色主导产业,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壮大企业主体,加强品牌运作,创建一批主导产业明晰、投资环境优越、综合竞争力强的品牌开发区。

      制定特色专业开发区认定办法。符合开发区设立及管理的相关规定,主导产业明确,产业链清晰,龙头、重点企业带动作用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较高,特色鲜明、产业集聚的开发区,可认定为特色专业开发区。特色专业开发区优先获得省级各项政策支持,重点项目优先列入省“861”行动计划。

      加大开发区产业规划执行力度。各开发区要坚持规划先行,加快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科学选择2-3个主导产业,明确1个首位产业。加大产业规划执行力度,加强考核,引导各开发区突出发展首位产业。

      强化开发区品牌建设与营销。加强开发区形象设计和推广,支持龙头企业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努力提高知名度。积极发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作用,加强对相关产品品牌的整合,塑造开发区品牌形象。积极争创特色专业开发区、投资环境最优区、科学发展示范区、生态发展示范区,提升对外吸引力。加强与外部品牌开发区联合,开展品牌输入和培育,加快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打造一批在全国乃至世界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开发区。

      五、加快开发区转型步伐

      适应开发区转型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加快开发区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从偏重粗放式开发向注重集约式开发转变,从偏重单纯工业化向注重服务业综合配套转变,从偏重资金引进向注重技术引进消化再创新转变,从偏重依靠优惠政策向注重依靠体制机制环境优势转变,不断提高开发区发展水平。

     (一)加强自主创新,推动产业转型

       突出依靠自主创新,大力发展深加工、精加工、高附加值、环境友好型的产业,提高产业科技含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产业转型步伐。

      建设创新型开发区。健全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创新创业公共服务机构,完善自主创新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特色高技术产业集聚区。支持开发区开展创新型开发区创建活动。加快建设和完善合芜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和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科研集群基地、孵化基地、产业基地“一中心三基地”。积极利用政府采购等政策,加大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到2015年,创新型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额占工业投资额比重、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开发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均达到50%以上。

      培育创新型企业。积极鼓励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以及海内外重要研发机构、中试基地等落户开发区,享受转出地同等优惠政策待遇。加大政府资金对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在开发区转化。积极探索对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进行风险投资的有效方式。“十二五”期间,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年均增长20%以上。

      推进“科技入园区”。开发区要设立负责自主创新的部门,开展科技政策入园区、科技成果入园区、科技人员入园区、科技中介入园区、科技平台入园区、科技管理入园区活动,全面提升开发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

      加大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力度。推动开发区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实施开发区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研制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抢占技术制高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法制环境。鼓励企业申请专利授权,广泛推行ISO-9000族标准—质量认证。“十二五”期间,开发区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20%以上,新产品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

    (二)强化分类指导,加快功能转型

      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多种方式、多种途径调整和拓展开发区功能,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开发区功能体系。

      调整开发区功能。靠近主城区并处于政务新区、城市综合功能区等建设主导方向上的开发区,要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城市服务业,建设成为综合型的新城区。远离主城区、产业门类过多的开发区,要减少产业门类,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专业化开发区。

      拓展开发区功能。鼓励符合条件的开发区,根据有关政策和发展需要,积极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支持符合规划要求、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完善、投入产出强度达标的省级开发区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的开发区,积极发展创业型、就业型开发区。

    (三)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管理转型

      赋予开发区更加灵活的发展自主权,探索建立符合开发区实际的管理模式,加快形成精简高效、亲商务实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投资环境,增强开发区软实力。

管理体制。人口较少、相对独立的新设开发区,积极采用“准政府”的管理体制,管委会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和管理职能,拥有一定的行政审批权,为入区企业提供服务。地方管理事务交予所在行政区承担。

       整个行政区域作为开发区,或处于城区的开发区,积极采用“一级政府”管理体制,推行开发区和行政区“政区合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同时具有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能。

园中园或合作共建园等规模较小的开发区,积极采用“企业主体”管理体制,成立开发公司,由其负责开发区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和经营管理,公司收益主要来源于工业和商业用地开发补偿。

      开发模式。处于开发初期的开发区,积极采用“政企合一”的开发模式,管委会具有管理者与开发商双重职责,管委会和开发公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或交叉任职。

较为成熟或大规模成片开发的开发区,积极采用“政企分离”的开发模式,管委会负责行政审批、管理和制定政策;开发公司承担开发经营职责。

      效能建设。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积极引入“帮办服务”理念,推动“帮办”、“包办”,提高一站式服务效率和水平。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落实政务公开、权责统一、限时办理等制度,提高开发区行政效能。对需由其他部门审批的事项,推行代办、协办制度。

     (四)坚持民生优先,实现价值取向转型

      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全面推进和谐开发区建设,实现开发区的价值取向由GDP至上向民生优先转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从开发区发展中获得更多的实惠。

      推进和谐拆迁。严格遵守《物权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法规政策、补偿标准和拆迁进程“三公开”,增强拆迁工作透明度,稳妥解决拆迁安置纠纷,推动阳光拆迁、依法拆迁和公平拆迁。坚持先补偿、后拆迁,规范征地拆迁与补偿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拆迁群众的生活保障问题。

      稳步提高职工收入。积极建设创业开发区,实现以创业促就业。高度重视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就业服务制度、技能培训制度和就业援助制度,努力实现充分就业。积极推进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制度建设,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预防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鼓励开发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督促企业结合生产特点和保护职工健康需要,配置和完善通风、降温、防尘、防毒、降噪等设施,改善生产环境;根据人性化要求,新建、扩建、改建生产车间和生产线,合理设计和布局,推动各项职业卫生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引导企业加强生产技术改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减轻职工工作强度。

      重视职工精神需求。建设开发区文化馆、图书馆、流动影院等设施,有计划地组织企业开展各类公益性、群众性的文体活动。鼓励和支持企业根据用工情况,配备必要的文体设施,建立形式多样的职工交流和互助平台,积极开展职工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建立多渠道的职工晋升机制。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以扩面提标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障制度。突出抓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推动城乡低保并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做好开发区困难群体、老年群体、优抚群体、残疾人群体等保障工作。

       六、鼓励开发区合作共建

       遵循市场规则,加强政府引导,支持开发区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合作共建,深化南北对接,实现互利共赢。

     (一)深入推进与长三角等地合作共建园区

      引进先进理念,借鉴成功做法,鼓励和支持开发区与国内外尤其是苏浙沪政府、开发区、战略投资者等主体合作共建开发区,深化区域合作,探索产业承接的新途径。

      创新合作共建方式。顺应产业转移新趋势,结合各开发区实际情况,按照“市场导向、自愿合作,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积极探索园中园、共管园、托管园以及技术合作、项目合作、服务外包、委托加工等合作共建方式,特殊情况可一企一议、一例一策。鼓励采取设立国别园区或港澳台园区等方式,积极吸引国(境)外政府、跨国公司或其他战略投资者兴办专业开发区。鼓励开发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探索利用国外政府贷款支持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协商确定合作方式,明确权利和义务,妥善处理好相关方的利益。共建开发区的发展成果由合作双方分享,一定期限后的收益由双方按协议分成。合作双方政府可协商确定将增值税、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让渡给产业转出方政府。双方可按照投入比例商定开发区产出的统计、税收分成等。

建立跨区域合作共建平台。加强与国家部委的衔接沟通,密切与沿海地区的联系,争取在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框架内设立开发区合作共建组,协商解决跨区域合作共建重大事项。

    (二)加快合肥等市与皖北三市合作共建园区

      按照“一年开好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南北共建园区建设,到2015年,皖北三市共建园区超过市办开发区发展水平,成为皖北工业化的新增长点、城市化的带动点、各类开发区的示范点。

      明确南北共建双方职责。按照“精干、高效、统一、快捷”的原则设立共建园区管委会,实行充分授权、封闭管理。设立联合协调理事会和双边工作委员会,协调解决共建园区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明确对接双方权利义务,开发区所在地政府负责征地拆迁以及社会事务管理,援建方政府负责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财政融资管理等。合作共建园区建设成效列入援建方主要领导政绩考核。

      引导产业定向转移。共建园区在产业选择上要立足招大引强,避免与所在地开发区低水平恶性竞争。充分发挥援建方招商引资渠道优势,联合开展共建园区对外招商。对接双方政府联合举办大型商贸洽谈活动,定期组织援建方企业到共建园区实地考察,积极吸引援建方大企业大集团投资办厂,促进两地产业联动发展。促进省内的大企业到皖北建立生产基地,促进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开展产业项目方面的矿地合作,建设一批由企业支持的专业开发区。

      充分利用援建方融资渠道。引导共建园区充分利用援建方的融资平台,开展担保融资。合作双方采取合资的形式,成立建设投资公司、安置房建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共同筹集建设资金。

      推动人员双向交流。督促援建方政府委派精干团队到共建园区挂职工作,确保人员到位。开展多层次干部交流,组织共建园区干部赴沿江发达开发区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更新发展理念。

    (三)鼓励开发区之间加强协作

       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创新合作方式,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共建,推动互动发展。

      开展联合招商。以市为单位,成立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市域内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规范统一的招商引资政策和奖惩制度,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共享机制,引导开发区联合招商,统筹按照各自产业定位合理布局,避免市域内招商引资恶性竞争。建立全省统一的开发区招商网站,介绍各开发区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引资重点项目及全省统一的优惠政策,健全全省外来投资客商信息库、招商项目库和外来投资企业库;各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建立招商子网站;探索运用招商项目撮合配对系统、远程视频在线洽谈系统等现代先进引资手段。

      加强项目协作。坚持“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开发区在土地资源、劳动力成本、招商渠道和商业信誉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全面推进各开发区在开发建设、科技攻关、委托加工、服务业外包等方面开展合作。鼓励各类开发区或企业在产业集中区、集中示范园区或其他开发区合作建设专业园。

       搭建交流平台。引导开发区通过结对园区、共建园区、合作园区、友好园区等多种形式,加强在规划、产业、项目、基础设施、体制机制等方面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口合作开发区在企业用工培训、人才培养方面的联动互助。以商会、行业协会、产业链等为纽带,鼓励开发区上下游企业成立产业联盟,在自愿、自主、自治的基础上,开展信息、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等方面合作,促进企业跨开发区分工协作,强化开发区之间的产业关联。

       七、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节能减排,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园区,积极开展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严格准入管理

      将环境保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前置条件,严格开发区设立和项目准入,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污染的产生。

      严格开发区环保要求。开发区的设立、调整应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环境敏感性及环境容量、国家的环保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推进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新一轮的开发区设立、扩区或者规划修编中,各类开发区应在编制开发建设规划阶段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从环境保护角度推动示范区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从规划决策的源头上控制污染,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

       严格项目准入,提高入园项目质量。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高入区项目档次和质量。以科技含量、环境影响、投资强度、产出效益作为选资标准。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涉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化工、制浆造纸等重污染行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禁止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废物难处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进入开发区。高标准设定企业和项目准入门槛,将环保、能耗和效益准入要求作为工业用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实行三个“一票否决制”。完善项目进入机制与退出机制,把开发区规划发展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淘汰落后产能结合起来,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大对各开发区内已有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及规模小、科技含量低、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快关闭淘汰步伐,确保为开发区发展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

    (二)加强污染防治

      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健全污染防控体系,实现生态保护的重点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人工建设为主向自然恢复为主转变。

      加强污染治理。落实总量控制要求,推进开发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工业废水排放每天超过1万吨的开发区,应单独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营。鼓励开发区与所在城镇共建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加强开发区废水、废气的集中治理和固体废物的有效处理、处置,积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科学管理,强化污染治理。鼓励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集中供热设施。

      健全防控体系。将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加强开发区内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地下水资源、主要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空气质量的监测。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生物灾害的防控体系。加强开发区生态隔离带、内部防护绿带以及厂区绿化建设,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等活动,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生态环境。

     (三)促进节约集约发展

      转变开发区发展方式,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能源、水资源等,实现集约化发展。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认真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定期开展全省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强化考核奖惩。积极探索土地集约利用新方式,集中布局行政管理、生活服务、污水处理、仓储及绿化等配套设施,控制非生产性辅助设施用地规模;鼓励采取厂房加层、拆除重建、改建、内部整理等途径,扩大生产性用房;加强对开发区闲置、低效利用土地资源的清理整合力度,探索工业用地退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

      强化节能增效。抓住国家加大对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的政策机遇,推动开发区传统优势行业改造升级,实施重点企业节能计划,开展低温余热发电、能量系统优化、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等节能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建立健全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发展节能服务业。

推进节水型开发区建设。严格执行高耗水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大力发展节水型产业。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优化技术工艺,积极采用节水型设备。加快建设中水回用设施,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

    (四)发展循环经济

      加强规划指导和政策支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和再生金属、废塑料等无害化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开发区建筑垃圾、污泥等减量化和资源化。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和产业链接技术,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实施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示范工程。大力支持合肥循环经济园、铜陵经开区、慈湖高新区、安庆大观经开区、东至香隅化工园、叶集经开区、宣州经开区、郎溪经开区新发园区以及资源型城市开发区等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八、保障措施

      加大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突破要素资源瓶颈约束,全面完成开发区“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一)加强规划实施

       做好规划衔接。各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要与本规划以及有关上位规划有机衔接。有关地区或部门编制的、涉及开发区规划内容的规划,也要进行衔接。

      落实工作责任。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本规划。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和协调,指导开发区发展。开发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对开发区开发、建设等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强化监测和考核。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规划编制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重大事项报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省开发区考核评价办法。各市及相关部门也要研究制定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监测,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经评估或其他原因需对本规划进行修订时,由规划编制部门组织修订,需要报批、颁布的要履行相关手续。涉及其他相关规划发展方向等内容有重大变化的,相关规划应做出相应调整。

      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确保现有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省开发区主管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简政放权,制定扶持开发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优势资源汇聚开发区,推动开发区更好更快地发展。鼓励和支持江南、江北集中区先行先试,构建新体制。

    (二)强化基础设施保障

      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开发区对外快速通道,增设靠近开发区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加强开发区铁路连接线建设,配套建设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设施,完善开发区对外联络体系。

      高速信息网络。加快建设开发区信息骨干网络、高速交换网络平台、基础信息数据库等,提高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建设电子政务、招商引资网络平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全面提升开发区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开发区与长三角网络基础设施对接,建立信息化协作机制、信息交流平台和标准统一、相互通行的认证体系。

      能源保障体系。优化开发区能源资源配置和项目布局,建立安全、可靠、清洁、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加强电网改造,扩容变电台站,提高配电网的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加快加气母站、子站建设,天然气供给基本覆盖全省所有开发区。鼓励开发区积极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

      水利基础设施。坚持统一规划、适度超前、保障发展的原则,参照国家规定的防洪除涝标准,继续加固堤防,整治河道,兴建泵站,完善开发区内部雨水管网,全面提高防洪排涝能力,构建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和超标准洪水、内涝应急保障体系。统筹考虑开发区与所在城镇的水资源供给,科学调配水资源,提高水资源保障水平。规模较大的开发区要结合当地城镇建设,共同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

    (三)完善综合服务功能

       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立足开发区主导产业,加快发展配套的物流、金融、商务服务、科技和信息服务业。按照市场整合、运作先进、功能完善等基本要求,推进建设现代物流园、信息软件园、中央商务区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适应开发区职工和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积极发展商贸(零售)、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建设能够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社区中心,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自建社区服务中心。

      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壮大一批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内外服务外包市场,大力发展以信息技术外包业务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为重点的离岸服务外包。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设立地区总部、研发机构和服务中心,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文化创业创意园区,促进文化产业取得新突破。

    (四)保障要素资源供给

      多途径拓展技术来源。围绕企业关键技术,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展与省内外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建产业创新联盟,全面提高研发水平。加大对国外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力度,加强消化吸收,增强再创新能力。

      大力拓宽融资渠道。发挥现有开发区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开发区的信贷力度,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借助安徽省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等平台,推动金融机构与开发区建立协调沟通机制。设立担保风险补偿基金,鼓励省担保集团及各融资性担保机构,强化对开发区信贷的担保支持。建立开发区融资服务中心,鼓励和帮助企业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通过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组建规范的投融资公司,通过市场方式进一步推动开发区的整体建设和发展。开展科技金融改革试点,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围绕开发区产业链核心企业,创新产业链融资。

      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建设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立城乡统一、规范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在开发区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区、引智示范基地,培养、引进高水平研究开发人才、高技能生产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支持与劳动力密集地区合作建立转移就业基地,吸引劳动力来开发区就业,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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