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创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皖政办秘〔2017〕110号)和省政务公开办有关工作部署,结合省发展改革委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2.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3.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和答复形式规范性,并明示救济渠道。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4.围绕宏观经济政策,通过参加省政府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我省贯彻落实措施和相关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省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对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政策处、综合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5.围绕新出台的促进创业创新等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及时公开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各有关业务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6.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基础设施、三重一创、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各有关业务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7.有序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公立医院药品、林权等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变更和信用信息都要统一在平台上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公管办负责)
8.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投资处负责)
9.健全煤炭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提供给“信用安徽”网站同步发布。督促指导省属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能源局会财金处负责)
三、强化政策解读和平台建设
10.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出台重大决策部署时,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收访谈、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其中,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政策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11.创新解读方式方法。运用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方式,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法,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特别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政策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12.发挥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程序,提升政务公开实效。积极主动参加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宣传影响。(政策处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1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做好季度抽查整改;推进委门户网站集约化,对保障不力的栏目要关停,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办公室会政策处、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4.扩大公众参与,决策过程中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决策出台后要做好解读回应,向社会公众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办公室、政策处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15.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通过委门户网站主任信箱、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栏目,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办公室、政策处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16.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加强重点舆情监测与回应,探索建立舆情监测收集工作机制,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收集重要政务舆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办公室、政策处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五、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17.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建成省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市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信息中心负责)
18.更新、完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委门户网站发布。组织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题培训推进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办公室、政策处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19.参与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智能化升级,参与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和省级政务服务共享数据平台。(信息中心负责)
六、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20.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委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委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政策处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21.试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修订并公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投资处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22.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张网”的应用,强化信用信息应用。(财金处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七、创新政务服务模式
23.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不断提高窗口办事能力。(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24.继续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办公室会政策处、投资处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25.继续拓展联合审批范围,推进审批后置事项“串改并”。(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26.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加强考核,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处室(单位)年度考核,作为评优评选的重要依据。(办公室会人事处负责)
27.结合省政务中心(省政务公开办)监测反馈意见,及时督促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并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28.督促指导委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及发布格式,并及时公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