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统筹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以市场化、产业化为主线,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治理路径,着力构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新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种养结合、农牧循环、产业链条完整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产业化新格局,实现环境改善、农民增收、产业培育的共赢目标,为我省乡村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2.基本原则。
——坚持全域推进。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全覆盖、无死角,统筹种养业布局,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坚持重点突破。以畜牧大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实施整县推进项目;创新治污模式,推进老场改造升级,严格规范新场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畜种、不同规模,采取经济高效实用的处理方式,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实现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坚持属地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督促畜禽养殖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坚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创新政策支持方式,鼓励金融及社会资本投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
3.总体目标。
围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设施升级、集中处理、多元利用、产业发展、政策扶持等支撑体系,大力培育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利用的现代环保产业。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牧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部省级畜禽规模标准化示范企业率先实现上述目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为畜禽养殖环节中常态化的生产方式。
二、主要任务
按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治理路径,抓住产业链关键环节,利用3年时间,实施6项重点工程,着力创建一批典型有效的治理模式,培育一批示范带动的龙头企业,总结一套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成功经验,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改造升级工程。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按照3年分步实施、全域整县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分类指导、分企施策、规范运作、改造有效的原则,重点推进关键治污环节设施装备的改造升级。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雨污、饮污、粪尿分离设施,防渗、防雨、防溢流粪污暂存池(场)、堆肥发酵池、沼渣沼液储存池及人工湿地、生态塘等设施建设;建设自动喂料、自动饮水和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建设固体粪便堆肥所必要的固液分离、混合、输送、翻刨、爆气系统等设施设备;建设与沼气发电或提纯生物天然气工艺相配套的沼气发电和沼气提纯等设施设备建设。皖江5市要按照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的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要求,加大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力度。继续开展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和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到2020年,完成6000家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改造升级,全省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皖江5市沿江15公里内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创建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0家以上、省级150家;争创10个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牵头单位:省农业部门、省环保部门)
2.畜禽粪污治理整县推进工程。按照粪污资源量,科学合理选择建设大、中、小粪污处理中心,全域整县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其中,小型处理中心主要进行简易好氧发酵和尿水深度厌氧发酵,以畜禽养殖专业户自身处理粪污为主;中型处理中心按照“养治分离、专业生产、市场运作”的粪污第三方治理模式,对周边中小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的粪便或污水进行收集并集中处理,通过能源化、肥料化利用,促进畜禽粪污转化增值;大型处理中心以大型规模养殖企业为依托,建立相对独立的具备收集贮放、加工利用、污水处理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粪污处理中心。支持种养配套设施建设,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防雨水、防渗漏储粪(液)池,解决粪水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各类粪污收、贮、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鼓励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组织实施畜牧大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启动省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行动,按照畜禽养殖量大小,每年选择20个左右县(市、区)作为省级整县推进重点县(不重复选择),优先选择沿江地区重点县,加大政策支持,培育一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典型县。到2020年,畜牧大县要率先建立满足畜禽粪污处理需要的处理中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粪污集中处理模式,80%以上县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牵头单位:省农业部门、省财政部门,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部门、省环保部门)
3.畜禽粪污资源化循环利用工程。因地制宜利用畜禽养殖粪污资源,推动形成以能源化和肥料化利用为主要渠道,基料化、饲料化为补充的资源化循环利用格局。积极发展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试点,加大沼气发电项目建设,引导规模养殖场在生产、生活用能中加大沼气或沼气发电利用比例。加强商品有机肥原料和质量的监管与认证,支持大中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和有机肥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工生产有机肥,组织实施国家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推动有机肥终端产品市场化商业化步伐。鼓励禽畜粪便饲料化利用,充分利用禽畜粪便养殖蝇蛆、蚯蚓,加工后再饲喂禽畜。鼓励禽畜粪便基料化利用,充分利用牛粪种植蘑菇等。到2020年,全省建设20个(厌氧发酵1万方)以上以畜禽废弃物为原料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20个以上大中型沼气发电项目;初步建立起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组织方式和政策体系,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生产技术模式,构建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省农业部门、省能源部门)
4.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纳入农业产业化工作统筹推进,坚持招商和自主培育相结合,落实龙头企业支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规模化效益和示范引领作用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围绕有机肥加工、污水处理、无害化处理、废渣还田、沼气制取、沼气发电、再生饲料等产业链条,建设产业联结、要素联结、利益联结的产业化联合体,形成收集、存贮、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向专业化、产业化和集约化转型。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化重点项目库,做到启动实施一批、谋划储备一批。到2020年,全省重点培育20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单位:省农业部门,配合单位:省环保部门)
5.装备制造业创新工程。围绕畜禽粪污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和综合利用等环节,加大对相关装备制造业扶持力度。支持我省农机、环保等装备制造企业瞄准市场需求研发生产关键装备,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省级发布的补贴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企业。到2020年,培育10家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制造企业。(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省科技部门、省农业部门,配合单位:省环保部门、省财政部门)
6.科技支撑促进工程。支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产学研联合攻关。支持高效发酵菌种、生物除臭剂等研制攻关,开展畜禽粪污收集储运、有机肥生产和施用、沼气发电等装备研发。集成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制修订相关标准,提高资源转化利用效率。对需要通过技术标准进行推广的成熟技术,在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中优先立项,及时发布。积极引进和培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的创新人才,组建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家团队。到2020年,立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研发或重大专项6-10项,培训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人才300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省科技部门、省农业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单位:省质监部门、省环保部门)
三、技术推广路径
各地应根据区域特征、饲养工艺和环境承载力的不同,因地施策,推广适合本地实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在源头减量上,推广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等技术模式。在过程控制上,推广发酵床、微生物处理、臭气控制等技术模式。在末端利用上,推广全量收集还田、水肥(有机肥)一体化、能源化、基质化、清洁回用等资源化利用模式。
皖北地区。该区域土地面积大,饲料资源丰富,环境承载力和土地消纳能力相对较高,重点发展生猪、牛羊养殖。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宜采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尿液+沼气处理(膜式发酵)+农田利用模式。
江淮丘陵地区。该区域为我省水稻主产区和畜产品优势区,重点发展生猪、家禽养殖。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宜采用干清粪+堆肥发酵+沼气处理(厌氧发酵)+农田利用、水肥一体化、异位发酵床模式等。
皖西南山区。该区域山多地少,重点发展家禽、地方品种猪和牛、羊养殖。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宜采用异位发酵床模式、原位发酵床模式。
沿江水网地区。该区域水网密集,耕地面积少,环境负荷高,限制生猪养殖,适度发展家禽、牛羊养殖。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宜采用原位发酵床模式、种养结合模式。沿江15公里范围内的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废弃物全部实现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
沿淮行蓄洪区。该区域地势低、洼地多,限制生猪、牛羊养殖,适度发展家禽养殖。宜采取相对集中处理利用的模式。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推进、督查考核。市、县(市、区)政府是推进本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牵头单位:省农业部门)
2.强化扶持政策。完善扶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若干政策措施。完善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运行机制,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支持范围。创新金融产品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举措。(牵头单位:省农业部门、省财政部门、省政府金融工作部门)
3.加强技术指导。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按照“省统筹、市分类、县落实”的技术推广形式,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方案,建立技术专家与畜禽规模养殖场一对一联结机制,开展技术指导、试验示范、技术交流、模式总结等工作。(牵头单位:省农业部门;配合单位:省环保部门)
4.加强督查考核。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各市、县(市、区)政府对本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考核结果与相关项目、资金安排挂钩。(牵头单位:省农业部门、省环保部门)
5.营造良好氛围。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编印治理模式、技术模式宣传挂图、明白纸,广泛宣传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总结宣传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农业部门、省环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