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我省境内淮河干流长418公里,流域面积6.7万平方公里。淮河流域地势低平,平原面积大,河流众多,历来就是洪水多发地区。新中国成立后,按照“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在加固堤防、整治河道、修建水库的同时,于湖泊、洼地开辟了行蓄洪区,形成了以水库、行蓄洪区和各类堤防为主体的防洪工程体系。
我省淮河行蓄洪区数量多、面积大、居住人口多、进洪频繁。根据《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我省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共21处、占全国行蓄洪区总数的22%,面积3060平方公里、占全国行蓄洪区总面积的10%。近年来,结合淮河干流河道整治工程,石姚段、洛河洼2处行洪区已调整为防洪保护区,方邱湖、临北段、香浮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正在实施,计划2018年底前建设完成并改为防洪保护区,不再属于行洪区。除上述5处行洪区外,现今还有濛洼、南润段、邱家湖、姜唐湖、城西湖、城东湖、寿西湖、瓦埠湖、董峰湖、上六坊堤(已无人居住)、下六坊堤、汤渔湖、荆山湖、花园湖、潘村洼和老汪湖等16处行蓄洪区,涉及合肥、宿州、蚌埠、淮南、阜阳、六安和滁州等7市19个县(市、区),以及省农垦集团、淮南矿业集团。其中,阜南县、颍上县、裕安区、霍邱县、寿县、灵璧县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埇桥区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我省淮河16处行蓄洪区总面积2813.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54.62万亩,截至2018年3月,区内人口99.07万人,面积、人口分别占全国行蓄洪区总数的9%、6%。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9492人,已脱贫55502人,现有贫困人口33990人。规划至2020年,行蓄洪区内人口101.27万人,需要安置人口64.46万人,其中居住在低洼地人口50.96万人、庄台超安置容量人口13.50万人。
(二)人口分布。
1.庄台。现有庄台199座,涉及濛洼、城西湖、南润段、邱家湖、城东湖、姜唐湖、寿西湖、董峰湖、下六坊堤、荆山湖等10处行蓄洪区,台顶总面积576万平方米,现居住人口22.72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761人,已脱贫人口17785人,现有贫困人口8976人,未脱贫人口占4.0%。
2.保庄圩。现有保庄圩35座,涉及濛洼、城西湖、城东湖、瓦埠湖、董峰湖、花园湖、老汪湖等7处行蓄洪区,总保护面积222.3平方公里,现居住人口26.49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910人,已脱贫人口14317人,现有贫困人口8593人,未脱贫人口占3.2%。
3.低洼地。涉及城西湖、城东湖、寿西湖、瓦埠湖、董峰胡、汤渔湖、荆山湖、花园湖、潘村洼等9处淮河行蓄洪区,现居住人口49.86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9821人,已脱贫人口23400人,现有贫困人口16421人,未脱贫人口占3.3%。
此外,为安置行蓄洪区外迁人口及工程移民,在行蓄洪区外紧临行蓄洪区建设8座保庄圩,保护面积48.3平方公里,现居住人口11.91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358人,已脱贫人口8020人,现有贫困人口3338人,未脱贫人口占2.8%。
(三)历年建设情况。
为保障淮河行蓄洪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缓和人水矛盾,我省自上世纪50年代启动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
1950—1990年。1950年起,在濛洼、城西湖、南润段、润赵段、姜家湖、董峰湖等行蓄洪区兴建了一些围村堤和庄台。1984年,根据《安徽省淮河干流低标准行蓄洪区庄台工程总体设计》,在濛洼、姜家湖、唐垛湖、荆山湖等12处行蓄洪区修建了部分庄台和保庄圩。截至1990年,累计建成庄台272座,台顶面积583.5万平方米;保庄圩13处,面积39.34平方公里。
1991—2002年。1991年,国务院作出进一步治理淮河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将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作为治淮19项骨干工程之一。1994年水利部批复《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安全建设修订规划》,实施了撤退道路、部分庄台深水井及通讯报警设施建设等项目。截至2002年,兴建撤退道路932.89公里、避洪楼488幢、深水井69眼,外迁安置1416人。
2003年以后。为加快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步伐,根据水利部淮委《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实施了保庄圩新建、庄台加固、庄台深水井配套、撤退道路新建及改建、通讯报警设施建设等工程。在2003年和2007年,实施了淮河行蓄洪区及河滩地移民迁建工程。截至2013年,累计解决城东湖、瓦埠湖、姜唐湖、蒙洼、花园湖等行蓄洪区40.12万人的防洪安全问题。其中,迁移安置28.97万人,新建15座保庄圩,就地保护11.15万人。
(四)历年运用情况。
1950—2017年,运用行蓄洪区的年份有29年,现有16处行蓄洪区共启用128次。在1950、1954、1956、1968、1975、1982、1991、2003和2007年等较大洪水年份,每年都有多处行蓄洪区运用。目前,濛洼、南润段、邱家湖、姜唐湖、董峰湖、上六坊堤、下六坊堤、荆山湖等8处行蓄洪区运用机遇在10年一遇以下。
1991年洪水期间,淮河干流共启用了濛洼、城西湖、城东湖、南润段、润赵段、邱家湖、姜唐湖、董峰湖、上六坊堤、下六坊堤、石姚段、洛河洼、荆山湖等13处行蓄洪区。濛洼两次开闸蓄洪6.9亿立方米,城西湖蓄洪5.2亿立方米,行蓄洪区临时转移人口超过100万人。
2003年洪水期间,淮河干流共启用了濛洼、城东湖、邱家湖、唐垛湖、上六坊堤、下六坊堤、石姚段、洛河洼和荆山湖等9处行蓄洪区,分蓄洪量8.5亿立方米,行蓄洪区共临时转移人口46.84万人。
2007年洪水期间,淮河干流先后启用了濛洼、上六坊堤、下六坊堤、南润段、邱家湖、姜唐湖、石姚段、洛河洼、荆山湖等9处行蓄洪区,行蓄洪区运用降低了润河集、正阳关、淮南、蚌埠(吴家渡)站水位0.29—0.61米,行蓄洪区共临时转移人口12.55万人。
(五)存在主要问题。
1.低洼地居民较多,居住安全缺乏保障。截至2018年3月,仍有49.86万人居住在设计蓄洪水位以下的低洼地,占行蓄洪区总人口的50.33%。行蓄洪期间,居民需提前撤退转移,临时安置难度大;群众生命财产时常遭受洪水威胁,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2.庄台远超安置容量,人居环境亟待整治。现有的199座庄台中,160座庄台人均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标准,占现有庄台数量的80%。其中,41座庄台人均面积在15—21平方米,44座庄台人均面积低于15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庄台超容量安置人口将达13.5万人,群众生产生活空间受限,人居环境亟待整治。
3.居民迁建补助标准低,实施难度较大。目前,淮河干流及淮河滩区居民迁建补助标准为中央预算内3.3万元/户、省级补助2.32万元/户,人均仅为1.61万元,与群众搬迁实际成本相比差距太大,也远低于易地扶贫搬迁(5.7万元/人)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中央补助7万元/户)的补助标准。截至2017年,我省淮河行蓄洪区及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共迁移安置人口6.08万人,仅占规划迁移人口的12%。
4.保庄圩防洪标准低,防洪保安能力不足。部分保庄圩防洪标准偏低,4级及以下堤防220公里,占现有保庄圩堤防总长度的72%。部分堤防堤身断面不足、护坡损毁严重、堤顶无防汛道路,汛期堤顶土路泥泞不堪,不能满足防汛抢险需要。圩内排涝标准低,抽排标准仅为农排标准3—7年一遇,自排涵闸规模小,排水体系不完善,居民区受淹、农作物受灾情况严重。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扶贫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实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聚焦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按照“减总量、优存量、建新村、分步走”的总体部署和“一区一策”的基本要求,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远近结合、补齐短板,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实现行蓄洪区长治久安、可持续发展,坚决打赢行蓄洪区脱贫攻坚战,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行蓄洪区内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防洪保安和发展空间问题。全面摸清行蓄洪区基本情况,实施“一区一策”,科学合理安置人口。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行蓄洪区风险类别、人口分布、安全设施现状,因地施策,优化庄台、保庄圩布局,实施人口迁建,提高保庄圩防洪排涝能力,扩大庄台人均面积,改善人居环境。
协同发力,整体推进。统一规划,整合各类资金,协同推进居民迁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统筹衔接安全建设与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行蓄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淮河行蓄洪区及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关系,合理安排建设任务。
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综合考虑行洪频率、空间位置和贫困程度等因素,科学安排当前和长远发展,分期分步实施。近期重点实施行洪运用频繁、贫困人口相对集中区域的安全建设项目。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和谐统一,项目选址符合各类空间规划,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迁建点人居环境,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行蓄洪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建设目标和标准。
1.建设目标。
到2020年,优先解决进洪频繁、防洪风险较高、贫困人口集中区的低洼地居住人口安全问题及庄台超容量人口迁移,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990人得到妥善安置,其中现有未超容量庄台就地安置534人、现有保庄圩就地安置8593人、现有庄台就地安置4003人、新建保庄圩就地安置794人、迁入现有保庄圩5001人、外迁至区外安全区域15065人,2020年6月前完成安置。
到2025年,结合治淮工程项目和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居民迁建等工程,全面提高行蓄洪区内居民防洪保安能力,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区内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
通过保庄圩堤防加固、堤顶防汛道路修建、排涝站及自排涵闸建设等工程的实施,淮河干流保庄圩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支流保庄圩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保庄圩自排与抽排标准全部达到10年一遇。区内总人口由101.27万人减少至75.44万人,庄台人均居住面积由21平方米提高至50平方米,居住在低洼地以及庄台超安置容量的64.46万人得到妥善安置。
2.建设标准。
居民安置标准。庄台人均安置面积50平方米(含公共设施面积),保庄圩人均安置面积100平方米(含公共设施面积),外迁至行蓄洪区外防洪保护区、设计洪水位以上安全区人均安置面积80平方米(含公共设施面积)。
防洪标准。淮河干流行蓄洪区保庄圩、庄台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其中临淮岗坝上按临淮岗设计蓄洪水位加超高确定,支流保庄圩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
保庄圩除涝标准。瓦埠湖城南保庄圩自排与抽排标准采用20年一遇,其他保庄圩自排与抽排标准采用10年一遇。
(四)建设时序。
1.时序安排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近远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行洪几率、空间位置、贫困程度等主要因素,结合淮河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淮河行蓄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淮河行蓄洪区及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合理安排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实施时序。
——行洪几率。优先安排运用几率在5年一遇以下的,其次是5—10年一遇的,再次是10年一遇以上的。行洪几率在5年一遇以下的有濛洼、南润段、邱家湖、姜唐湖、下六坊堤等5处行蓄洪区。
——空间位置。优先安排临淮岗洪水枢纽以上地区,其次是临淮岗洪水枢纽以下地区。处于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以上的有濛洼、南润段、邱家湖、城西湖等4处行蓄洪区。
——贫困程度。优先安排贫困人口集中区,其次是非贫困人口集中区。目前贫困人口集中区主要分布在城东湖、姜唐湖、濛洼、城西湖、邱家湖等5处行蓄洪区。
——前期工作。寿西湖内城西、菱角、涧沟保庄圩,瓦埠湖九里保庄圩等安全建设项目工作进展较快,前期工作较充分。
2.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2018—2020年)。
——安置8.98万人(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860人),其中居民迁建5.40万人(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066人)、新建保庄圩就地保护安置3.58万人(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94人)。
——新建4座保庄圩(瓦埠湖九里保庄圩、寿西湖城西保庄圩、寿西湖涧沟保庄圩、寿西湖菱角保庄圩)。
第二阶段(2021—2025年)。
——安置55.48万人,其中:居民迁建35.35万人,新建保庄圩就地保护安置11.37万人,防洪保护区就地保护安置8.76万人。
——新建濛洼闸北、曹集北、老观西、木郢西、郜台北、郜台南6座庄台,新增台顶面积2.04平方公里。
——新建3座保庄圩(濛洼老观北保庄圩、城西湖王截流保庄圩、城西湖陈郢保庄圩)。
——对现有42座保庄圩(濛洼6座保庄圩,城西湖河口保庄圩,董峰湖董岗保庄圩,南润段润左保庄圩,邱家湖3座保庄圩,姜唐湖4座保庄圩,城东湖7座保庄圩,瓦埠湖9座保庄圩,花园湖黄枣保庄圩,老汪湖9座保庄圩)进行达标建设,达到相应防洪排涝标准。
——建设汤渔湖防洪保护区和潘村洼防洪保护区,就地保护低洼地人口,并迁入相应安置人口。
三、重点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重点推进人口安置、庄台构筑、保庄圩修筑、保庄圩达标改造、行洪区调整,安置低洼地人口和超容量安置人口64.46万人,其中低洼地人口50.96万人、超容量安置人口13.50万人。
(一)人口安置。迁移安置40.75万人(迁出行蓄洪区安置17.07万人、迁入庄台安置4.21万人、迁入保庄圩安置19.47万人),就地保护23.71万人。
(二)庄台构筑。在濛洼蓄洪区新建庄台6座,台顶面积2.04平方公里。
(三)保庄圩修筑。新建保庄圩7座(濛洼蓄洪区老观北保庄圩,城西湖蓄洪区王截流、陈郢保庄圩,寿西湖行洪区城西、菱角、涧沟保庄圩,瓦埠湖蓄洪区九里保庄圩),保护面积141平方公里。新筑保庄圩堤56.20公里,加培堤防19.57公里,新建护坡75.77公里,建设堤顶道路75.77公里。新建排涝泵站8座、排涝涵闸31座,新挖排涝干沟38.40公里。
(四)保庄圩达标改造。加固现有保庄圩42座,涉及濛洼、南润段、邱家湖、姜唐湖、城西湖、城东湖、瓦埠湖、董峰湖、花园湖、老汪湖等行蓄洪区。加培堤防193.75公里,新建防洪墙15.48公里、护坡197.63公里,建设堤顶道路265.68公里。新建、重建、扩建排涝泵站70座,更新改造排涝泵站17座,新建、重建排涝涵闸3座,影响处理穿堤建筑物475座,新挖排涝干沟83.59公里。
(五)行洪区调整。实施汤渔湖、潘村洼改防洪保护区建设,新筑堤防9.82公里,加固堤防34.22公里,重建泵站4座,重建排涝涵闸3座。
四、建设内容
(一)濛洼蓄洪区。
1.人口安置。安置庄台超容量人口9.24万人,其中:现有保庄圩迁入安置3.36万人,新建6座庄台安置4.08万人,新建濛洼老观北保庄圩安置0.8万人,外迁安置1.0万人。区内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617人,2018—2020年2588人搬迁至现有保庄圩安置,4003人就地安置在现有庄台,2020年前结合居民搬迁安置2.6万人,优先解决贫困户庄台容量问题。
2.庄台构筑。新建庄台6座,台顶总面积2.04平方公里。
3.保庄圩修筑。新建濛洼老观北保庄圩,保护面积1.0平方公里,新建堤防3.18公里,按10年一遇除涝标准新建老观北排涝站。
4.保庄圩达标改造。对现有王家坝、老观、安岗、曹集西、段台、郜台等6座保庄圩进行达标改造,改建混凝土堤顶防汛道路14.32公里,新建安岗保庄圩堤防迎水侧护坡4.78公里,重建安岗保庄圩排涝站4座。
(二)南润段蓄洪区。
1.人口安置。安置庄台超容量人口0.66万人,全部外迁至区外南照镇、润河镇安置。区内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1人,2020年前外迁至区外南照镇、润河镇安置。
2.保庄圩达标改造。加固现有润左保庄圩堤防4.87公里,改建混凝土堤顶防汛道路4.87公里,按10年一遇除涝标准扩建尤东排涝站。
(三)邱家湖蓄洪区。
1.人口安置。安置庄台超容量人口0.5万人,外迁至区外半岗镇安置。区内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6人,2020年前外迁至区外半岗镇安置。
2.保庄圩达标改造。对润赵、古城、岗庙保庄圩进行达标改造,加固堤防16.93公里;改建混凝土堤顶防汛道路17.1公里;按10年一遇除涝标准扩建排涝站3座。
(四)姜唐湖行洪区。
1.人口安置。安置庄台超容量人口1.46万人,外迁至区外垂岗、王岗和临淮保庄圩安置。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91人,满足安置容量庄台就地安置88人,其余1103人于2020年前全部外迁至区外保庄圩安置。
2.保庄圩达标改造。对现有庙台、垂岗、王岗、临淮4座保庄圩进行达标改造,改建混凝土堤顶防汛道路21.81公里,按10年一遇除涝标准扩建自排涵3座,新建、扩建排涝站5座,开挖排涝沟21.4公里。
(五)城西湖蓄洪区。
1.人口安置。安置低洼地和庄台超容量人口18.33万人,其中:新建王截流保庄圩,就地保护安置人口0.47万人,迁入保庄圩安置1.40万人;新建陈郢保庄圩,就地保护人口3.98万人,迁入保庄圩安置5.64万人;迁入现有河口保庄圩安置0.08万人;外迁到沿岗河以南高岗地安置6.75万人。区内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728人,满足安置容量庄台就地安置贫困人口193人,河口保庄圩内贫困人口89人就地安置,其余7446人于2020年前迁入现有保庄圩或外迁至区外安全区域安置。
2.保庄圩修筑。新建王截流保庄圩,保护面积3.8平方公里,新建堤防6.62公里;新建陈郢保庄圩,保护面积21.0平方公里,新建堤防18.98公里。
3.保庄圩达标改造。现有河口保庄圩改建混凝土堤顶防汛道路4.05公里,按10年一遇除涝标准新建保庄圩排涝涵闸16座,新建排涝泵站3座。
(六)城东湖蓄洪区。
1.人口安置。安置低洼地人口1.37万人,其中就近迁入保庄圩安置0.28万人、外迁安置1.09万人。区内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793人,满足安置容量庄台就地安置34人,现有保庄圩就地安置3135人,其余624人于2020年前全部迁至保庄圩内或外迁安置。
2.保庄圩达标改造。加固现有保庄圩7座,加固堤防69.16公里,新建混凝土堤顶防汛道路69.16公里,按10年一遇除涝标准扩建排涝泵站22座,更新改造排涝泵站4座。
(七)寿西湖行洪区。
1.人口安置。安置低洼地人口9.43万人,其中:新筑菱角、城西、涧沟3座保庄圩,就地保护人口6.91万人,迁入保庄圩安置人口2.09万人;迁入上朱台孜庄台和下朱台孜庄台安置人口0.13万人,外迁安置0.30万人。区内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106人,满足安置容量庄台就地安置79人,其余低洼地3027人于2020年前全部外迁安置。
2.保庄圩修筑。新建城西、菱角、涧沟3座保庄圩,防洪标准50年一遇,其中:城西保庄圩保护面积16.0平方公里,新建堤防9.62公里;菱角保庄圩保护面积7.3平方公里,新建堤防8.75公里;涧沟保庄圩保护面积41.9平方公里,新建堤防9.05公里。
3.保庄圩达标改造。保庄圩除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新建排涝涵闸10座,新建排涝泵站2座,新开挖排涝沟10.71公里。
(八)瓦埠湖蓄洪区。
1.人口安置。安置低洼地人口8.34万人,其中:现有保庄圩迁入安置0.56万人;新建九里保庄圩,就地保护3.58万人,迁入安置3.92万人;外迁至区外安置0.28万人。区内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915人,现有10座保庄圩内2419人就地安置,新建九里保庄圩内794人就地安置,其余2702人于2020年前迁入现有保庄圩内或外迁安置。
2.保庄圩修筑。新建九里保庄圩,防洪标准50年一遇,保护面积49.7平方公里,加固堤防19.57公里。
3.保庄圩达标改造。加固现有窑口、陶店、袁湖、史院、庄墓、罗塘、徐庙等7座保庄圩堤防83.98公里,新建现有保庄圩堤顶混凝土防汛道路117.66公里;保庄圩除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新建涵闸5座,新建、重建、扩建排涝泵站25座,更新改造排涝泵站17座,开挖疏浚排涝沟52.99公里。
(九)董峰湖行洪区。
1.人口安置。安置受淮河干流正阳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建设工程影响人口0.61万人、庄台超容量人口0.1万人和低洼地居住人口0.09万人,全部外迁至毛集镇。区内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3人,董岗保庄圩内188人就地安置,其余75人于2020年前外迁至毛集镇安置。
2.保庄圩达标改造。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加固董岗保庄圩堤防2.1公里,按10年一遇除涝标准重建董岗保庄圩董岗排涝站,开挖排涝沟3.6公里。
(十)下六坊堤行洪区。
安置超容量人口0.19万人,全部外迁至区外安全区域。
(十一)汤渔湖行洪区。
1.人口安置。安置人口5.39万人,其中:迁入区外淮北大堤保护区安置0.40万人,调整为保护区后就地保护人口3.88万人,迁入安置1.11万人。区内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89人,2020年前外迁区外淮北大堤保护区。
2.行洪区调整。汤渔湖行洪区调整为防洪保护区,实施堤防退建加固,退建淮上至南湖段堤防,新筑提防9.82公里,加固未退建段堤防13.01公里;按10年一遇除涝标准重建排涝泵站4座,重建尹家沟闸,汤荆隔堤原址重建穿堤涵2座。
(十二)荆山湖行洪区。
安置人口0.22万人,外迁至区外安全区域。区内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人,前咀庄台7人就地安置,其余8人于2020年前外迁至常坟镇区安置。
(十三)花园湖行洪区。
1.人口安置。安置低洼地人口3.49万人,其中现有黄枣保庄圩迁入安置1.34万人、外迁至区外安全区域安置2.15万人。区内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62人,黄枣保庄圩内433人就地安置,其余529人于2020年前迁至黄枣保庄圩内或外迁安置。
2.保庄圩达标改造。按10年一遇除涝标准扩建黄枣保庄圩丁张、枣巷2座排涝站。
(十四)潘村洼行洪区。
1.人口安置。安置低洼地人口5.04万人,其中外迁安置0.17万人、就地保护安置4.87万人。区内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38人外迁安置。
2.行洪区调整。潘村洼行洪区调整为防洪保护区,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加固堤防21.21公里。
(十五)老汪湖蓄洪区。
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加固9座保庄圩堤防16.71公里;新建保庄圩堤顶混凝土防汛道路16.71公里,按10年一遇抽排标准新建排涝泵站9座。区内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36人就地安置。
五、用地规模
(一)分区规模。
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用地57742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41652亩、工程永久占地16090亩。具体如下:
1.濛洼蓄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用地8544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4991亩、工程永久占地3553亩。
2.南润段蓄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用地787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786亩、工程永久占地1亩。
3.邱家湖蓄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用地666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594亩、工程永久占地72亩。
4.姜唐湖行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用地2013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1747亩、工程永久占地266亩。
5.城西湖蓄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用地20624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16642亩、工程永久占地3982亩。
6.城东湖蓄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用地1000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683亩、工程永久占地317亩。
7.寿西湖行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用地5943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2867亩、工程永久占地3076亩。
8.瓦埠湖蓄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用地8434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5695亩、工程永久占地2739亩。
9.董峰湖行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用地989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958亩、工程永久占地31亩。
10.下六坊堤行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用地228亩,为人口迁移安置用地。
11.汤渔湖行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用地2786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1804亩、工程永久占地982亩。
12.荆山湖行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用地264亩,为人口迁移安置用地。
13.花园湖行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用地4195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4193亩、工程永久占地2亩。
14.潘村洼行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用地1199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200亩、工程永久占地999亩。
15.老汪湖蓄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用地69亩,为工程永久占地。
(二)分期规模。
第一阶段(2018—2020年)。安全建设规划用地10270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6447亩、工程永久占地3823亩。
——2018年规划用地888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888亩。
——2019年规划用地3328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2185亩、工程永久占地1143亩。
——2020年规划用地6054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3374亩、工程永久占地2680亩。
第二阶段(2021—2025年)。安全建设规划用地47472亩,其中人口迁移安置用地35205亩、工程永久占地12267亩。
六、资金安排
(一)投资估算。
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安置人口64.46万人,估算总投资319.94亿元,其中人口迁移安置投资224.42亿元、工程建设投资95.52亿元。
人口迁移安置40.75万人,总投资224.42亿元,其中:外迁至区外安全区域及规划保护区安置15.61万人,投资87.43亿元;迁入区内保庄圩安置19.47万人,迁入区外保庄圩安置1.46万人,投资117.20亿元;搬迁至庄台安置4.21万人,投资19.79亿元。
工程建设投资95.52亿元,其中:庄台修筑工程投资15.40亿元,保庄圩构筑工程投资39.22亿元,保庄圩达标改造投资28.72亿元,行洪区调整投资12.19亿元。
(二)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319.94亿元,其中:按目前投资补助政策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01.11亿元(居民迁建39.57亿元),省级投资48.33亿元,市县级投资20.51亿元,其他149.99亿元通过争取国家提高补助标准、省级财政分年度安排、市县级配套和迁建群众自筹等解决。
(三)分期投资。
第一阶段(2018—2020年)。重点安排濛洼、南润段、邱家湖、姜唐湖、城东湖、城西湖、下六坊堤等行蓄洪区安全建设,重点实施庄台超容量、低洼地贫困人口迁移安置工作,实施瓦埠湖九里保庄圩、寿西湖城西保庄圩、菱角保庄圩、涧沟保庄圩建设。计划投资42.45亿元,其中2018年4.14亿元、2019年12.11亿元、2020年26.20亿元。
第二阶段(2021—2025年)。持续推进居民迁建工作,实施濛洼新建庄台建设,推进蒙洼老观北保庄圩、城西湖陈郢保庄圩、王截流保庄圩建设,大力推进所有保庄圩达标改造,安排汤渔湖和潘村洼改防洪保护区等安全建设工程等。计划投资277.49亿元。
七、环境影响评价
《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对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列入本规划的建设内容符合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务院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和淮河流域治理、开发、保护总体要求。
(一)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建立较为完善的行蓄洪区安全设施体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改善行蓄洪区内人居环境,促进行蓄洪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恢复和改善规划环境影响范围内自然生态系统的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保护规划环境影响范围内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迁移安置对周围生态与环境的影响。规划迁移安置40.75万人,主要有区内安置和迁出安置两种方式,区内安置人口迁移距离小,不离开原居住环境,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外迁安置居民一般迁至集镇,需要进行住房建设和土地置换,增加了迁入区的负担,对迁入区环境容量造成不利影响。
2.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庄台构筑、保庄圩修筑等需永久占用大量土地和耕地资源,规划占地57742亩,其中工程永久占地16090亩,行蓄洪区内人均耕地面积较小,对所在地区有一定影响。
3.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建设重点工程布局和方案选择时,已将生态环境敏感区保护作为方案比选的重要因素,尽量减轻对自然保护区的不利影响。
4.对人群健康的影响。规划实施后,行蓄洪区内人口减少25.83万人,减少沿河生活污染,改善河流水质,提高水环境质量,有益于区内及下游人群健康。与规划实施前相比,行蓄洪区运用所产生的临时转移居民人数大量减少,对人群健康的影响也将大大减少。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加强对居民迁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护宝贵的土地、耕地资源,尽量避让基本农田,采取有力措施减少基本农田损失造成的影响。
3.在居民迁建规划分年度实施阶段,及时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工作,针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提出相应的避让、减缓和补救等保护措施,避免对生态环境敏感区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4.加强规划项目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规划的实施有利于缓和人水矛盾,改善人居环境,实现行蓄洪区内社会经济与环保协调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总体质量。规划实施过程中充分重视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采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利影响可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减轻或避免,居民安置的正面影响远大于负面影响,从环境角度评价,规划是可行的。
八、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行蓄洪区所在地政府是行蓄洪区安全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行蓄洪区脱贫攻坚作为难中之难、坚中之坚,采取有效措施,与省级支持政策形成“组合拳”。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加强对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作的定期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每年底向省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的投入力度,整合相关资金优先安排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新建庄台、保庄圩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纳入现有政策支持范围,由省相关部门统筹组织实施。在不影响贫困县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前提下,允许行蓄洪区按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要求,从县级层面整合省以下水利等涉农资金,用于行蓄洪区安全建设。省财政集中财力,优先解决行蓄洪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居民迁建任务,保障纳入中央预算内居民迁建任务省级配套资金。居民迁建投资除进一步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外,由各地在尊重群众搬迁意愿的基础上,统筹、盘活、用好扶贫、土地、水利等相关资金,发挥资金整合效应,拓宽筹融资渠道,分类、分步骤推进居民迁建工作。
(三)强化土地政策支持。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项目尽量使用空闲地和其他存量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土地的,可按规定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需纳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范围,报国家批准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对居民迁建项目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实行应保尽保。对贫困线内村庄整体拆除的安置项目,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以在省域范围内有偿调剂。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专窗专人受理、审查、报批。
(四)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加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工程前期工作,强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生态环境对规划实施的响应及时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强化对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最大程度减少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居民迁建安置点的选择,应当依法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规划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对直接影响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目标的工程,应优化调整规划项目布局和选址,严格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要求。安全建设工程要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需要,采取生态友好型的工程方案、材料和施工工艺。
(五)严格区内人口管理。制定淮河行蓄洪区人口控制规划,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体系,明确人口迁入标准,严控人口迁入,完善迁出人口户籍管理,简化迁移手续,鼓励人口迁出,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分户家庭新建住房,安排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搬迁区内禁止新建和改扩建房屋,组织和鼓励居民到安置区建房。新房建成后,及时拆除搬迁区的原住房,原住房拆除后的宅基地必须复耕。加强对居民迁建的后续管理,增强安置区吸引力,确保居民不返迁。
(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制定淮河行蓄洪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道路、电力、饮水、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需要。实施淮河行蓄洪区路网完善、电网建设、农村安全饮水、信息基础设施工程,加快形成路网可靠、供电安全、饮水有保障、通信无盲区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新建庄台、保庄圩配套建设相应基础设施,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省有关部门和各地要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和实施内容。
(七)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行蓄洪区和洪洼地区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行蓄洪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纳入全省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保障范围,坚持贫困县、贫困村优先重点安排行蓄洪区项目。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区),按照“省担大头”原则重点支持,其他地区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民生工程等专项转移支付予以支持。制定行蓄洪区和洪洼地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2020年淮河行蓄洪区和洪洼地区达到全省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新建庄台、保庄圩配套建设相应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保障群众居住需求。
(八)建立资金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程序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制衡、公开透明的项目资金运行机制,专项资金必须全额直接用于行蓄洪区的安全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各级财政部门把行蓄洪区财政资金监管作为工作重点,根据需要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审计部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的预算安排、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快督促整改。及时公示居民迁建实施方案、补助资金安排等情况,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九)加快规划组织实施。按照规划项目化、项目工程化要求,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安全建设项目由省水利、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加快推进淮河干流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淮河行蓄洪区建设与管理和淮河行蓄洪区及淮干滩区居民迁建等3大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力度,保障安全建设工程顺利推进。地方政府是具体项目推进的责任主体,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协调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施工图”,认真组织规划落实,增强规划执行力和约束力,并加强与各类专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为项目审批和争取中央资金提供规划支撑。要根据实施方案和“施工图”,开展重点检查,对安全建设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强化规划动态跟踪、监测和评估,并根据需要按规定程序适时调整。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特别是行蓄洪区群众关心支持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