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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规划(2017—2021年)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1-28 10:47:2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水利安徽”战略,科学规划,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加快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配置、江河湖水系连通和水利信息化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构建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规划。立足补短板、破瓶颈、增后劲、上水平,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防洪保安、饮水安全、水环境等问题,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规划引领水利建设和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流域治理与区域治理相协调、城市水利与农村水利相协调、治理开发与综合保护利用相协调,从“以治为主”向“治兴并举”转变。统筹长江、淮河、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与区域经济发展,协调解决洪、涝、旱和水环境、水生态问题,全面提升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坚持系统治理、合理布局。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综合自然生态各要素,统筹防洪减灾、供水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多种功能,优化水资源配置,系统治理突出水问题,形成地表地下、上游下游、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互协调的治理格局,实现防洪、供水、水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坚持节约保护、绿色发展。将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以水定产、以水定城,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加强水资源节约和水环境保护,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促进绿色发展。加强水生态系统修复和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河畅湖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山川。

       坚持改革创新、两手发力。坚持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培育多元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投资主体与经营管理模式。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增强水利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水利工作水平。
 

       二、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点、线、面”相结合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全面提升防洪减灾、水资源有效供给和水环境、水生态保护能力。

       防洪抗旱减灾。实施淮河、长江干流治理,补齐水利薄弱环节中的主要支流与中小河流治理、城乡排涝设施建设、湖泊防洪综合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短板。长江、淮河干流主要堤防防洪标准基本达到100年一遇;市级城市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0—100年一遇;县级城市及工业园区防洪标准基本达到30—50年一遇,重要支流防洪标准总体达到20年一遇以上,中小河流防洪标准总体达到20年一遇,城镇(园区)排涝标准达到20—30年一遇;农田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

       水资源配置。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用水总量控制在270亿立方米以内。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不低于85%。新增供水能力20亿立方米,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5,城镇供水和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90%。

       河湖水系连通。利用现有自然河湖水系和调蓄工程、引排工程,因地制宜构建长江、淮河、新安江干流与沿线湖库、支流水系互连互通的工程布局,有序推进城市水系连通工程,维护河流健康,保护恢复河湖生态系统和功能。

       信息化建设。开展综合业务应用、信息资源系统、基础设施环境、网络信息安全、信息化保障环境等5个方面建设,推动“数字水利”向“智慧水利”转变,全面提升水利信息化的智慧管理能力、智慧支撑能力和智慧服务能力。
 

       三、重点建设任务

       (一)完善防洪保安基础设施网络。

       淮河干流治理工程。2017年建设淮河干流一般堤防加固工程,力争开工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和洪汝河治理工程。2018年开工建设王家坝至临淮岗段行洪区、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力争开工建设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2019年开工建设峡山口至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淮河流域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与管理工程。2021年基本完成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淮河行蓄洪区及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分年度安排建设。

       长江干流治理工程。重点实施铜陵河段综合整治、马鞍山河段二期整治、芜湖和安庆河段整治、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重点洲滩圩垸整治等5项骨干工程。2017年争取开工建设铜陵河段综合整治和马鞍山河段二期综合整治工程。2018年启动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2019年开工建设芜湖和安庆河段整治工程,力争启动重点洲滩圩垸整治工程。2021年基本完成长江干流治理工程。

       新安江综合治理工程。大力开展新安江综合治理前期工作,争取2019年开工建设,实施新安江干流及率水、横江、练江、街源河等主要支流治理,完成黄山市中心城区干流综合整治,继续开展生态工程建设。

       重要支流河道治理工程。加快治理14条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重要支流。2017年基本完成滁河近期治理及池河、水阳江当涂段、秋浦河治理工程,继续实施裕溪河、青弋江、皖河治理工程,开工建设巢湖环湖防洪治理工程。2018年基本完成裕溪河、青弋江、皖河治理工程,开工建设杭埠河、水阳江中游宣城段、大沙河、泉河治理及滁河、皖河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全面推进杭埠河、水阳江中游宣城段、大沙河、泉河治理及滁河、皖河综合治理工程。2020年开工包浍河治理工程。2021年基本完成重要支流治理工程。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累计完成中小河流治理566项,治理总长6311公里。2017年完成114个已开工项目建设;新开工79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治理总长1368公里。2018年新开工80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治理总长845公里。2019年新开工70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治理总长675公里。2020年新开工163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治理总长1881公里。2021年新开工110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治理总长1542公里。

       城乡排涝设施建设工程。全力推进淮河和长江流域排涝设施建设,累计实施70片排涝泵站建设,总装机容量35.5万千瓦。2017年开工建设8片排涝泵站建设,装机容量3.2万千瓦。2018年开工建设22片排涝泵站建设,装机容量7.0万千瓦。2019年开工建设17片排涝泵站建设,装机容量7.8万千瓦。2020年开工建设15片排涝泵站,装机容量10.5万千瓦。2021年开工建设8片排涝泵站,装机容量7.0万千瓦。

       湖泊防洪治理工程。针对沿江沿淮湖泊暴露出的洪涝突出问题,对沿湖周边圩口进行分类治理、分级设防,扩大外排闸站规模,加大对江(河)排洪排涝能力。2020年实施巢湖、黄陂湖、白荡湖、陈瑶湖、南漪湖防洪治理工程,加固堤防670公里,其中巢湖265公里、黄陂湖89公里、白荡湖159公里、陈瑶湖157公里、南漪湖265公里。2021年实施焦岗湖防洪治理工程,加固堤防15公里。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完成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中确定的162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其中2017年实施完成493座,2018年实施完成571座,2019年实施完成563座。

       城市防洪排涝工程。重点实施芜湖、马鞍山、铜陵、蚌埠、淮南、阜阳、池州、滁州、安庆等城市防洪圈堤封闭达标和排涝建设。加强县级城市、工业园区以及重要乡镇的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加快具有较重排涝任务的50座县城防洪排涝建设。2021年城市建成区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排涝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

       (二)构筑供水安全保障基础设施网络。

       构建“三纵三横”“干支连通”“点面结合”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格局。“三横”即长江、淮河和新安江干流,通过合理利用过境水量,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三纵”即引江济淮、驷马山引江补源和淮水北调3项跨流域调水工程,从根本上解决皖北、江淮分水岭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

       全面建成引江济淮工程。2017年主体工程全面开工,根据投资安排,分年安排实施引江济巢段、江淮沟通段河道开挖疏浚,建设枞阳引江枢纽、庐江节制枢纽、白山节制枢纽、凤凰颈引江枢纽、兆河节制枢纽、派河口泵站枢纽、蜀山泵站枢纽、东淝河入淮枢纽等八大枢纽,2021年基本建成骨干工程。同时,积极推进配套工程前期工作,力争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实施驷马山引江补源工程。充分发挥驷马山引江枢纽和江巷水库效益。加快推进前期工作,2018年开工建设驷马山滁河四级站干渠工程,2021年前建成。

       加快淮水北调工程建设。在已完成淮水北调干线工程建设基础上,全力加快宿州、淮北市等配水工程建设,2018年全面建成淮水北调工程,发挥工程效益。同时,积极推进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前期工作。

       加快建设大中型水库工程。全面加快下浒山、月潭、江巷等大型水库在建工程进度,积极推动牛岭水库、凤凰山水库前期工作,争取2018年开工建设牛岭水库,2019年完成下浒山水库建设,2020年完成月潭水库、江巷水库建设,开工建设凤凰山水库。

       加快粮长门、扬溪源、汤村等中型水库建设,推进崔家湾、靠山、郎源、山许、天堂湖、鲁洪山、万家、泗州湾、乌洋、谢家湾、错耳石、圣冲、银河等中型水库工程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鼓励支持各地积极开展小型水库、塘坝和机井等抗旱水源建设。

       持续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加快县级以上城市应急和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实现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全面达标。积极完善城市供水格局,2018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实现双水源或多水源供水,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增强城市应急供水能力。

       加强大型灌区工程建设。全面加快港口湾水库大型灌区前期工作,争取2018年开工建设。积极推动全国灌溉规划内的怀洪新河灌区、江巷水库灌区、下浒山水库灌区等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继续开展淠史杭、驷马山、茨淮新河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切实做到节水增效。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扩容改造和管网延伸等多种途径,改善农村供水条件。对部分规模较小、设施简陋的单村供水工程进行配套改造,推进联村并网集中供水。在人口相对分散区域,开展小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80%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不低于85%。

       (三)完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基础设施网络。

       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强省建设,在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水资源较紧缺与水环境恶化较严峻的淮北平原区、生态系统十分重要却又较脆弱的皖西大别山区、长江流域与新安江流域支流水系等重点区域,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重点实施利辛县阜蒙新河治理、淮北市老濉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宣城市城区段活水、霍山县淠源渠水生态文明治理、安庆市小港及窑沟水系连通治理、马鞍山博望区新博新河撇洪延伸水系连通、金寨县梅山水库与洪家河水系连通等工程,打造河湖绿色生态廊道,保护恢复河湖生态系统及功能。

       利用现有自然河湖水系、调蓄工程和引排工程,实施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加快推进城市水系与周边水系的沟通。巢湖重点加强牛屯河第二入江通道建设,扩大排江流量,结合凤凰颈闸站等工程建设,增强巢湖与长江干流的水系沟通;菜子湖、华阳河湖泊群、陈瑶湖、白荡湖等沿江湖泊,结合枞阳引江枢纽、沿江泵站、中小河流治理以及华阳河蓄滞洪区进退水口门等工程建设,加强江湖沟通。沿江圩区结合圩区治理,联圩并圩时注重软封堵,加强内部河道河流联系。江淮之间和沿淮地区依托引江济淮工程和配套工程,加强淮河与长江、瓦埠湖等湖泊与淮河干流、西淝河及茨怀新河等河流与淮河干流的沟通。建设以沿淮湖泊、采煤沉陷区、闸坝为点,以主要输水河道为线,以大沟治理为面,纵横交措、互为连通的淮河河网化新格局。推进重要河流、重点湖泊、重点地区水生态修复与水环境保护。

       (四)建设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网络。

       按照全省“一个水利大数据中心、一张水利电子地图、一个‘互联网+’一体化应用平台、一个安全防护体系”的建设要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淮河干流、长江干流、大型水库等为重点,整合现有水利信息化资源,深化水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开展全省水利数字化与信息化建设,构建“互联网+”智慧水利框架。重点实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三期)、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二期)、山洪灾害治理非工程措施、基层防洪预报预警体系、水土保持管理系统、农村水利管理系统、水利工程管理系统、水生态监控与监督系统等支撑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地要切实把推进水利项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省重大水利项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作用,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省水利厅加强调度指导、监督规划实施,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落实水利建设投资、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土地预审、移民安置等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跨区域项目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主办作用,全力推进项目进程。

       (二)加大水利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加大财政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根据事权划分原则,进一步完善水利项目分级负责、分级投入机制,落实国家重点项目地方投资,继续执行现有对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北地区的水利项目投资政策。

       (三)加快前期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按照规划确定的工作安排,合理排定计划,细化分解任务,采取定人、定责、定时的方式,逐项抓好落实。要强化前期工作措施,优化前期工作流程,提高前期工作质量,落实前期工作经费,确保目标落实、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四)强化用地保障。各地要加强对水利项目用地的管理,通过调整用地结构,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和“增减挂钩试点”等用地措施,保障重点水利项目用地需求。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用地政策,积极支持重大水利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建设管理。建立完善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建管体制,严格落实“四制”,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切实加强工程建后管护,明确管护主体,建立符合省情、水情的水利基础设施运营管理长效机制。要结合工程建设,依法确定江河、湖泊、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开展水域岸线、滩涂以及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勘界工作。

       (六)强化督导检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健全通报制度。省水利厅要加强调度,每年3月对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督导并予通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保障水利建设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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