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53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以及《安徽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财企〔2016〕89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安徽省2018年度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53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以及《安徽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财企〔2016〕89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安徽省2018年度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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