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国发〔2016〕7号)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76号)要求,省属煤炭企业按时完成了2018年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目标任务,现将完成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向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朱睿,联系电话(传真):0551-62952313。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国发〔2016〕7号)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76号)要求,省属煤炭企业按时完成了2018年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目标任务,现将完成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向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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