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滁州德力晶质玻璃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期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审查批复的请示》(滁发改环资〔2012〕6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28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耗电量为985.4万千瓦时,年耗水量为9110吨,年耗天然气量为470.26万立方米,年耗蒸汽量为6936吨。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积极选用高效节能的用能产品和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空压机、水泵、变压器、电机,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二)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建议调整退火设备的选型,采用气加热方案取代电加热方案;完善和加强制成品深加工工艺,提高玻璃器皿附加值;革新和改进熔化、成型、退火、精加工工艺,降低产品万元产值能耗。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