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查禹亳宿地方铁路亳州段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请示》(亳发改环资〔2012〕57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5520.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耗电量为1284万千瓦时,年耗水量为8.76万立方米,年耗柴油量为2705.8吨。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积极选用高效节能的用能产品和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变压器、水泵、照明等,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二)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建议日常检查过程中注意内燃机车燃油跑冒滴漏的问题,杜绝漏失现象;对供水管网进行优化配制,采用新型给水管材钢丝网骨架复合塑料管,减少沿程水流损失;采用新型自动控制设备,对用电设备进行自动控制,各变、配电所设高、低压无功补偿装置,降低电能损耗。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