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查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古井产业园热电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请示》(亳发改环资〔2012〕5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0160.36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耗燃料煤量为139841.62吨,年耗水量为66.41万立方米,年耗柴油量为44.36吨。项目年发电标准煤能耗量为196克标准煤/千瓦时,年供电标准煤能耗量为271.9克标准煤/千瓦时。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积极选用高效节能的用能产品和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空压机、水泵、变压器、电机,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二)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建议采用滚筒式冷渣器将锅炉底渣余热回收再利用;优化回热系统设计,确保高压加热器出水达到换热效果;汽轮机选用背压式机组,减少冷源损失。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