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省发展和改革委投资处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主办处室:安徽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
邮政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省发改委
邮政编码:230091
联系电话:0551-2601423
电子邮箱:ahfgwtzc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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