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究经济形势,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综合编制全省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编制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管理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省区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
(七)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组织编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责任;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国家中部地区崛起政策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和经济强镇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开发区的有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协调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开发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省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服务业、重点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市场体系建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储备的建议。
(十)推进全省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建议。
(十一)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实施工作;分析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委本级和3家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其中,省水库移民管理局为行政单位,省经济研究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省交流合作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编制320人,目前在职321人,离休人员15人,退休人员126人。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密切跟踪国内外发展环境和国家宏观政策动向,定期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及时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争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
(二)扎实做好投资和项目工作。编制完成年度“861”项目投资计划,报省政府印发实施。贯彻落实全省项目提质提效指导意见,完善项目协调推进制度,强化项目稽查,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编制实施2014年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推进计划,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积极引导民间投资投向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领域
(三)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着力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实施一批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建设一批主导产业基地。全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做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推动传统产业加快改造升级步伐。着力引进和培育能够带动产业升级的新兴产业和重点企业,加快新型显示、工业机器人两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首批项目建设。制定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落实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产业支撑、宜居宜业、协调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合肥经济圈一体化进程,提升皖江示范区发展水平,加快皖北“四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建设,实施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规划,做好抓金寨促全省扶贫开发工作。
(五)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实施国家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强化节能监测预警和调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大气污染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做好节能环保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
(六)提升开放合作水平。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招商引资成效。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加快开发区产城一体建设试点工作,优化开发区布局。不断深化长三角区域合作,积极开展产业转移专题合作,推进市场体系和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
(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改革的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重点围绕推动经济转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改善民生等方面深化改革。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推进公共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2014年度可支配收入131,689.7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131,689.7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4,624.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27,065.5万元,用于完成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支出。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372.8万元,占56.5%;教育支出10,100万元,占7.6%;科学技术支出4,500万元,占3.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000万元,占2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3万元,占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4.9万元,占0.2%;节能环保支出644.5万元,占0.5%;农林水支出10,760万元,占8.2%;住房保障支出272.2万元,占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