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首批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该项工作我委已于11月份做了相关布置,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各市按照重点采煤沉陷区申报条件,以县(区)级行政区为单位,综合考虑沉陷区治理急迫程度、前期工作基础、项目成熟度等因素,分别组织申报1个重点采煤沉陷区。
2、请各市于12月29日下午下班前提供重点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简介材料;于12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重点采煤沉陷区启动实施方案至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叉口,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并同时将申报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确保数据衔接一致。
联系人:徐冉冉 陈波
联系电话:0551-62602773 0551-62602783
电子邮箱:sfgwdqc@163.com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关于组织申报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的通知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