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2016年度招标工作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3号)要求,自获得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之日起,各机构(包括2016年新获得资格的机构)应按规定报告2016年度招标工作情况。
二、请各机构按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3号)规定的招标业绩要求,通过网上上传2016年度招标业绩,截至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请务必于截至时间前确认上传成功。
三、各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年审材料,保证年审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年度报告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进行扫描,以PDF格式统一发送至邮箱:zytzndbg@163.com,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机构名称+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2016年度报告材料”,无需另行报送纸质报告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
联系人:彭克萍,联系电话:0551-62603809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