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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省级引导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7-11-14 16:11:08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省级引导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三重一创”建设系列部署,根据《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按照《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规定,现就开展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省级引导资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省政府认定的第一批和第二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

二、支持方式

(一)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购置研发、生产设备。对在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11月24日期间,购置与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建设内容相关的研发、生产设备产生的直接费用进行补助。

(二)支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研制产品(样机)。对在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11月24日期间,开展与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内容相关的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活动(包括试剂和耗材等)而产生的直接费用进行补助。对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24日期间,开展与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内容相关的研发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和工人)工资核实后进行补助。

三、申报相关方职责

(一)申报主体职责。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是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省级引导资金的申报主体,负责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核验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经所在市人民政府同意,联合市财政局行文上报(附件1)。

(二)项目承担单位职责。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编制要求具体负责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资金申请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张冠李戴,不得重复申报。

(三)中介机构职责。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其编制的资金申请报告,重大新兴产业工程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费用审计报告,重大新兴产业专项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独立性负责。

四、申报材料

每个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单独胶订成册,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重大新兴产业工程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

1.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上报的请示文

2.项目承担单位真实性承诺

3.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建设工作总结

4.研发、生产设备购置情况

5.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费用审计报告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请报告(附件3)

1.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上报的请示文

2.项目承担单位真实性承诺

3.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工作总结

4.产品研发、样机(样品)试制及检验检测情况

5. 研发人员名单及工资

6.产品研发、样机(样品)试制及检验检测费用,研发人员工资审计报告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限及方式。请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于11月24日前,一是将请示文电子版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综合服务平台“审批管理”中的“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资金申请”专栏提交上报;二是将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打包发至电子邮箱:towter@163.com;三是将请示文件(纸质版一式5份)及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10份)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政务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联系电话:0551—62999756)。

(二)审查工作准备。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直有关单位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通过审阅资金申请报告、调阅申报材料原件、电话问询、现场核查等方式,确保资金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请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及项目承担单位做好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张林

联系电话:0551—6260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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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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